“中國音樂金鐘獎理論評論獎”的設立,旨在推動我國音樂理論、評論的學科建設,促進音樂理論、評論人才的成長。通過評獎的方式,評選出優秀的音樂理論評論作品,對其作者進行獎掖和表彰。
一、參評范圍及分類
本屆理論評論獎的參評范圍,自1979年1月1日起(改革開放以來),到2010年12月31日止,正式出版、發表的音樂論文和評論文章。已獲文化部、教育部和中國文聯獎的音樂評論文章不再參評。參評的文章將按以下四個類別進行評選:
(1) 音樂美學(包括音樂教育學、音樂心理學和音樂音響學等)
(2) 民族音樂學
(3) 音樂史學
(4) 音樂評論(包括作曲技術理論、音樂翻譯)
上述四類文章中,音樂評論類文章要求在3000字以上,論文及其它類文章要求在5000字以上。
二、報送方式、名額及要求
1、報送方式:理論評論獎僅接收單位預選后的推薦報送,不接受個人報送。報送單位將按分配的名額進行報送。
2、報送名額:中央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學院、上海音樂學院、中國藝術研究院音樂研究所各報12篇,其中,四個類別至少各有2篇。沈陽音樂學院、天津音樂學院、四川音樂學院、西安音樂學院、武漢音樂學院、星海音樂學院各報8篇,其中,四個類別至少各有1篇。南京藝術學院、吉林藝術學院、山東藝術學院、廣西藝術學院、云南藝術學院、新疆藝術學院、內蒙古藝術學院、解放軍藝術學院和福建師范大學音樂學院、首都師范大學音樂學院和哈爾濱師范大學音樂學院各報6篇,其中,三個類別至少各有1篇。中國音協理論委員會接受非指定報送單位的報送,非指定報送單位經選拔,可報送2篇參評作品到中國音協理論委員會,該委員會將從中評選出共24篇以內的論文和評論文章進入復評。
3、報送要求:
(1)填寫好報送表格,并加蓋單位公章。
(2)作品報送時,論文需向評委會提供11套,評論文章需提供復印的出版物封面、目錄頁和原文各11份。
(3)報送時間:請于2011年6月30 日前(郵戳為準),按要求將推薦作品報送到中國音協組聯部。
三、評審及獎勵辦法
(一)評審辦法:
評審分為初評、復評和終評三個輪次,復評按四個類別分別進行。
1.初評:由各報送單位自行組織專家評選。按分配名額進行報送。
2.復評:由四個類別的本學科專家分別組成復評評委會,從每個類別報送作品中評選出10篇作品進入終評。
3.終評:由四個類別的本學科專家聯合組成終評評委會,評出10個等次獎和30個優秀獎。
(二)獎勵辦法
進入終評的40篇作品文章將評出獲得等次獎10篇,其余作品將獲得優秀獎。獲得等次獎10篇文章分獲一、二、三等獎,獎金分別為3萬、2萬、1萬。所有獲獎作者,將頒發榮譽證書。
四、評審時間
1、各報送單位的初評和報送工作應于6月30日前完成(郵戳為準)。
2、復評、終評將于2011年9月—11月間進行。
聯 系 人:張萌
聯系電話:010—58759650
聯系地址:北京朝陽區北沙灘1號院32號樓B座1201室
郵 編:10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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