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
1、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條件者均可報考。
2、全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時間為2011年12月10日,全省非美術類高職高專聯考時間為2012年元月7—13日。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非美術類本科專業校際聯考時間為2012年3月1—4日。
3、高校組織的藝術專業測試(以下簡稱“校考”)一般在元月至3月進行,由省教育考試院公布院校專業考試的報名和考試時間。
二、計劃編制
4、各有關高校須按照教育部和湖北省規定的有關計劃編制原則、要求、統一的信息標準及網上管理系統專用軟件編制本校的在鄂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下簡稱“招生來源計劃”)。
5、教育部批準可自行劃定藝術本科專業分數線和文化考試錄取控制分數線的院校(以下簡稱“教育部批準院校”)以及教育部規定院校的藝術本科專業可不編制招生來源計劃,其余高校的藝術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均應編制招生來源計劃。
6、錄取期間計劃調整須使用教育部網上管理系統。
三、招生簡章
7、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其內容應包括學校辦學類型、專業考試科目及要求、學校專業考試時間及地點、年度在鄂招生計劃、錄取規則、學費標準等。招生院校應在2012年元月31日前向省招辦、省教育考試院分別提供本校招生簡章,并向社會公布。
四、統考、聯考和校考
8、湖北省對美術類本科、高職(專科)專業組織全省統考,對非美術類高職(專科)專業進行全省統一聯考,我省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招收音樂學、音樂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表演(影視表演方向)、表演(演藝主持方向)、攝影和舞蹈等本科專業組織校際聯考。全省美術統考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組織協調并成立統考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制定工作實施細則,在考試前向社會公布。全省非美術類高職(專科)專業聯考在省教育考試院指導、監督下,由全省高職院校組成聯考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湖北藝術職業學院。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非美術類本科專業校際聯考接受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和監督,組成聯考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華中師范大學武漢傳媒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