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視唱部分
視唱。調號為一個升降號以內的自然大、小調式,和聲、旋律小調式及中國民族五聲性調式,含變化音;節拍為四二拍子、四三拍子和四四拍子;節奏型為二分、四分、八分、十六分音符及其附點音符的各種組合(含休止符),包括切分和三連音等,相當于四樂句的音樂段落。
三、考試形式
模唱
1.單音。用唱名模唱,模唱一次,每遍前給出標準音。
2.音組。用“啦啦”模唱,最多模唱兩次,不給標準音。
3.和聲音程。用唱名模唱,不限定唱名法。最多模唱三次,每遍前給出標準音。
4.和弦。用“啦啦”模唱,最多模唱三次,不給標準音。
5.節奏。用“啦啦”模唱。最多模唱兩次,不給速度和預備拍。
6.曲調(樂句)。用“啦啦”模唱。最多模唱兩次,不給標準音、速度和預備拍。
視唱
考生視唱試題一首,視譜即唱(無準備時間),不限定唱名法。
視唱題由考場給出,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五線譜或簡譜,選定后不得更改。當主考老師在鋼琴上彈出視唱曲的第一個音后,考生必須馬上按照試題要求,輕聲地、唱名清晰地劃拍或擊拍視唱。
四、評分標準
視唱練耳考試滿分100分。其中模唱70分,視唱30分(五線譜視唱滿分為30分,簡譜視唱滿分為25分)。
模唱部分:
單音、和聲音程、和弦按個數計分,音組按組計分,在規定遍數內模唱正確的按實際分值計分。節奏、旋律按遞減方式計分,即第一遍完成模唱的為滿分,第二遍完成模唱的將被減去一定比值的分數。
視唱部分:
視唱評分主要依據以下四個方面進行:音準、節奏、流暢與完整、音樂表現。
具體評分標準:
1、音準、節奏、流暢與完整、音樂表現均為優良者按滿分的95%左右給分。
2、音準、節奏正確、視唱完整流暢,無音樂表現的按滿分的85%左右給分。
3、音準、節奏正確、視唱不夠完整,無音樂表現的按滿分的75%左右給分。
4、音準、節奏基本正確、視唱不夠完整,無音樂表現的按滿分的65%左右給分。
5、音準、節奏不正確的,不能及格,根據實際情況按滿分的5%-59%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