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科考試形式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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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報名時,考生須按要求自行填寫初、復試抽簽曲目,所報曲目必須為公開發表的鋼琴獨奏曲,且不得重復。
·初、復試的具體考試曲目由電腦現場抽簽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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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巴赫平均律前奏曲與賦格一套;
2. 肖邦練習曲一首(OP10NO.3,OP10NO.6,OP25NO.7 除外) ;
3. 高級音樂會練習曲一首(選自莫什科夫斯基、李斯特、德彪西、拉赫瑪尼諾夫、斯克里亞賓、斯特拉文斯基、普羅科菲耶夫、利蓋蒂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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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古典奏鳴曲快板樂章(選自海頓、莫扎特、貝多芬、舒柏特作品) ;
2. 除巴洛克和古典風格以外的作品一首。
※ 復試時,必須按上述曲目順序演奏。
二、基本樂科(成績不計入總分,但劃定資格線)
視唱練耳(筆試與面試)
三、扣分細則
• 未按現場抽中的曲目演奏,視為棄考;
• 未按規定曲目類型填報或演奏,每首曲目扣 10 分;
• 考生必須背譜演奏,否則將取消考試成績。
附件:星海音樂學院2012年本科(香港)招生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附件:星海音樂學院2012年本科(香港)招生現代音樂系考試大綱
附件:星海音樂學院2012年本科(香港)招生流行音樂系考試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