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唱練耳考試內容、形式和評分標準
一、考試目的
·視唱練耳是考生的必考項。
·通過對音樂聽覺能力、視唱能力和音樂記憶力的測試,鑒定考生是否具備學習音樂的必備條件。
三、考試形式
▲ 筆試部分
考生按試題各部分要求,采用聽記(聽寫)方式,完成播放音響給出的考試題。
1.選擇題:根據播放的試題內容,按照題目要求選擇正確答案。每小題連續播放三遍。
2.聽寫題:在空白小節處填寫沒有被記錄的播放內容,其中和聲音程、和弦要求寫出其名稱。
① 單音 連續播放兩遍,每遍前給出標準音。
② 和聲音程連接 連續播放三遍,每遍前給出標準音。
③ 單個和弦 每個分別播放三遍,第一遍前給出標準音。
④ 節奏 每條播放一至三遍。
⑤ 旋律 每條播放一至五遍。
▲ 面試部分
·現場面試,考生視唱旋律一首,視譜即唱(無準備時間)。
·視唱題由考場給出。當主考老師在鋼琴上彈出旋律的第一個音后,考生必須馬上按照試題要求,輕聲地、唱名清晰地劃拍或擊拍視唱。
四、試卷結構和評分標準
1. 試卷結構
·視唱練耳考試滿分 100 分。
·筆試部分滿分 75 分,其中聽音選擇題約占 30%,聽音填寫題約占 70%。考試時間為 30 分鐘。
·面試部分滿分 25 分,只能視唱五線譜。
2.評分標準
·筆試部分:要求用五線譜記譜。
·面試部分:不限定唱名法。主要依據以下四個方面進行評分:音準、節奏、流暢與完整、音樂表現。
具體評分標準:
① 音準、節奏、流暢與完整、音樂表現均為優良者按滿分的 95%左右給分。
② 音準、節奏正確、視唱完整流暢,音樂表現一般的按滿分的 85%左右給分。
③ 音準、節奏正確、視唱不夠完整流暢,無音樂表現的按滿分的 75%左右給分。
④ 音準、節奏基本正確、視唱不夠完整流暢,無音樂表現的按滿分的 65%左右給分。
⑤ 音準、節奏不正確的,不能及格,根據實際情況按滿分的 5%-59%給分。
⑥ 不識譜、不能視唱的不給分。
五、題型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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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星海音樂學院2012年本科(香港)招生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附件:星海音樂學院2012年本科(香港)招生現代音樂系考試大綱
附件:星海音樂學院2012年本科(香港)招生流行音樂系考試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