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藝術管理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音樂文論寫作:聽音樂寫作文1篇,音樂議論文1篇;
(2)表演能力測試:器樂演奏(1首)、演唱(1首,體裁風格不限)、舞蹈表演(自備伴奏CD)三項中選考兩項。(如兼報音樂學理論方向,則演奏和演唱必考)
專業結構成績(百分制):音樂文論寫作60%+表演能力測試40%。
結構總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高考文化課成績80%+專業結構成績20%。
說明:藝術管理方向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須達到當年湖北省高考“三本線”(文理均按文科三本線),按結構總成績由高到低錄取。獲得我院其他任一專業方向“文化考試通知書”的考生,在填報高考志愿時,均可填報藝術管理專業方向,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當年湖北省高考“三本線”(文理均按文科三本線)且在藝術管理專業方向上線生源不足的前提下,結合招生計劃,按高考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順次錄取。
4、鋼琴調律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鋼琴演奏:大、小調音階、琶音1套〔二升二降調號以上(含二升二降)、四個八度〕,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練習曲1首(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299及以上程度),古典奏鳴曲快板樂章(選自海頓、莫扎特、貝多芬、舒伯特),樂曲1首(中外不限),以上內容要求背譜演奏;
(2)聽寫(A類)、樂理(A類)。
專業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鋼琴演奏57%+聽寫39%+樂理4%。
5、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作曲Ⅰ(歌曲寫作與單旋律發展),作曲Ⅱ(多聲部寫作),基礎和聲;
(2)面試:樂器演奏(鋼琴或其它樂器,如選擇鋼琴必須演奏相當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299及以上水平的樂曲1首,如選擇其它樂器則要求演奏獨奏作品1首),民歌演唱(或戲曲、說唱)等綜合素質考察;
(3)視唱(考試在面試中進行)、聽寫、樂理。(A類)
專業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作曲Ⅰ15%+作曲Ⅱ23%+基礎和聲17%+樂器演奏13%+綜合素質17%+視唱3%+聽寫6%+樂理6%。
6、視唱練耳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視唱Ⅰ,作曲Ⅰ(歌曲寫作與單旋律發展),聽寫;
(2)面試:鋼琴演奏(必須演奏相當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299及以上水平的樂曲1首),視唱Ⅱ,民歌演唱(或戲曲、說唱)等綜合素質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