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已被錄取的新生應按規定時間報到,逾期兩周未報到者自動取消入學資格,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按規定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方能取得正式學籍。
6、新生入學第一年為試讀期,試讀不合格者取消學籍。
7、取得正式學籍的學生,各種待遇按教育部及湖北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
8、本簡章未盡事宜或因其它原因可能導致的調整變更,招生辦公室將在我院校園網上及時發布信息,并以新發布的信息為準。請考生隨時關注我院校園網上的招生信息。
9、本簡章由武漢音樂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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