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因我省普通高考使用自行命題試卷,所以外省考生不能到我省借考;本省各市、縣(市、區)之間,無論何種情況考生均不能借考。
6、各縣(市、區)招考辦根據報考條件,負責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三校生高職”類考生的資格審查,由各設區市教育局職成科負責),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信息確認。各報名點統一打印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市、縣(市、區)招生考試部門指定的報名點仔細核對本人的報名信息,核對無誤后,由考生本人在報名信息確認表上親筆簽字確認。報名信息確認時間為2011年12月7日8時至8日18時。
(五)報名后,考生須按規定交納報名考試費(含上交教育部考試中心經費),每科目30元,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分別按三個科目計算。兼報了藝術或體育類的考生要同時按要求交納藝術或體育類的專業考試費。考生報考費交給報名點,報名點(中學或縣區招考辦)將報考費存入上報的銀行卡(中信銀行、中國銀行、農業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六家銀行任選一家)中,由銀行代扣。凡在2011年12月9日8時至10日18時之間未繳費者,一律視為報名無效。
(六)報考“空乘”專業及音樂類需再增報一個種類的考生,還須在2011年12月13日至14日到江西師范大學(青山湖校區)音樂學院現場辦理確認及增報手續。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
應屆高中畢業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可與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結合進行。
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沒有工作單位的考生由戶口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應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鑒定,并對其真實性負責。鑒定內容應完整、準確地反映在考生報名登記表(考生體格檢查、基本信息表背面)中。對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行政處罰或違紀處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錯誤的事實、處理意見和本人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表現等翔實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