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院關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在廣西設點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高等學校,各市、縣招生辦(考試院):
普通高等學校自行組織的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是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的重要形式。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有關高校在我區設點校考的管理,切實維護校考的嚴肅性,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設點原則
(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清華大學等 13 所院校的專業考試由院校自行組織。
(二)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及清華大學等 13 所院校以外的其他普通高校按藝術類招生的本科專業 ( 不含民辦高校、獨立學院本科 , 下同 ) ,如與我區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全區統一考試(以下簡稱藝術統考 ) 專業相同或相近,建議盡量使用我區藝術統考成績,如招生院校確需校考的,可在我區藝術統考合格考生范圍內組織校考。我區藝術統考合格生源是指我區藝術統考成績達到藝術統考高職(專科)合格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其中,報考美術類本科專業的考生,其藝術統考總成績還應不低于 180 分,且其中 2 門科目各不低于 60 分。我區藝術統考未涉及的專業,可由招生院校自行組織校考。
(三)除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及清華大學等 13 所院校可跨省設點組織校考外,其他本科院校原則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設點組織校考,有特殊情況確需在我區設點組織校考的,應向我院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后方可組織校考。
(四)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的藝術類高職高專專業 ( 中央戲劇學院、中央美術學院藝術類專科專業除外 ) ,如與我區藝術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必須使用我區藝術統考成績錄取。如招收我區藝術統考未涉及的專業,需要校考的,必須報我院審核批準后方可組織校考。原則上只能在院校所在地組織校考。
二、指定考點
區外院校在我區組織校考須在我院指定的考點進行。經我院授權,我區廣西師范大學、南寧市第五中學具體承擔區外院校在我區設點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
(一)廣西師范大學為美術類、非美術類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