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美術類專業考試地址:桂林市育才路 15 號廣西師范大學育才校區,郵編: 541004 。
聯系人及電話:席志新, 13317630496; 唐立, 0773 �C 2853301 , 0773-2863729 (辦公室傳真)。
2 、非美術類專業考試地址:桂林市王城 1 號廣西師范大學王城校區,郵編: 541001 。
聯系人及電話:秦 銘, 18907730800 ;陸黎明 15977329196 , 0773-2830081 (辦公室兼傳真)。
(二)南寧市第五中學為美術類考點。地址:南寧市華強路 95 號,郵編: 530011 ,聯系人及電話:陳武業, 0771-2410160 (兼傳真), 13367806280 。
三、組織管理
(一)我院負責對區內外院校在我區設點考試的資格審核。
(二)考點單位應積極配合設點考試院校做好各項考試工作,并具體承擔專業考試的考務管理工作。
1. 各考點單位要成立考點考試委員會,負責本考點考試各項工作的組織、協調及實施。考試委員會主任由考點單位主要負責人擔任,對本考點的考試工作負總責。委員由考點單位相關部門負責同志組成。考試委員會下設報到接待宣傳組、考務組、紀檢監察組、后勤保障組等若干職能機構,分別負責相關的考試實施工作。設點考試院校代表要積極參與相關職能組的工作。
2. 各考點單位須在考試前與設點考試院校簽訂協議,明確責任。
3. 考點單位負責設點考試院校在本考點的有關考務工作,提供必要的場地和設備,做好設點考試院校和考生所需的信息、政策咨詢和后勤保障服務等工作。
4. 各考點單位要強化考風考紀建設和試卷安全保密工作,加強對監考教師和工作人員的培訓。對無視考場紀律、違紀舞弊的考生,考點考試委員會應立即按有關規定收集相關違紀舞弊的材料和證據,嚴厲打擊違紀舞弊行為,堅決杜絕群體性舞弊事件發生。專業教師以及有直系親屬參加 2012 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的人員均不得參與監考工作。
(三)在我區設點考試院校應按照教育部及我區的有關規定,按時報送設點考試申請報告、計劃確認書、招生簡章等相關材料,經審核批準后,按照相關考試管理規定對我區考生實施專業校考工作。
四、工作流程
(一)擬在我區設點考試的區外院校,請與考點聯系,并在 2011 年 12 月 30 日前將設點考試申請報告、計劃確認書、招生簡章等相關材料報送考點,考點匯總后于 2012 年 1 月 10 日上報我院審核,審核通過的院校由我院在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上向社會公布,設點考試院校應及時上網查閱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