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在廣東省統考合格基礎上單考的院校”的17種規定樂器之外的器樂考生必須參加音樂術科統考中的必考項(樂理和視唱練耳)和副考項(聲樂)考試,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同上,總分滿分為135分,本科資格線另行劃定。
2. 所有考生均應在《考試大綱》規定的曲目范圍內選取考試曲目,并按現場電腦抽中的曲目演唱(奏),否則均視為放棄考試。
聲樂、鋼琴和器樂的考試規定曲目可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網站下載。
為方便考生備考,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星海音樂學院將聲樂和鋼琴的考試規定曲目匯編成《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音樂術科考試規定曲目叢書》(鋼琴卷、聲樂卷)。該書已由花城出版社出版,考生可自行選購。
3. 考試前考生須按照要求在星海音樂學院招生辦信息網如實填寫考試抽簽曲目的編號(鋼琴考生填寫抽簽曲目的級別組),曲目應在考試大綱規定的范圍內,并且不得重復。具體填報時間和要求另行通知。
4. 考試時聲樂考生須自備抽簽曲目的鋼琴伴奏五線譜。鋼琴主考項考生須自備所選車爾尼練習曲級別組的全部曲譜。
5. 考生未按要求背譜演唱(奏)或移調演唱外國歌劇詠嘆調,每首扣10分;西洋樂器考生演奏時未按要求自帶鋼琴伴奏,每首扣10分。
6. 考官組可根據具體情況調整考生的演唱(奏)時間或抽考作品片段,其行為不影響成績的評定。
7. 所有面試項目將在考生與考官間設置布簾,考生與考官不得見面。
(三)其他
1. 考生應在考試前一天到考試地點了解考場及有關注意事項。
2. 考試時,考生須憑“廣東省2012年音樂術科統一考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二代身份證、軍人身份證件)原件按時進入考場。遲到者禁止進場,并視為棄考。誤考、缺考者一律不予補考。
3. 禁止攜帶一切通訊工具、錄音錄像設備進入考場,一經發現,將取消考試資格。
4. 考場內禁止透露姓名、考號、抽簽曲目等個人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及有暗示性的言語行為。
5. 考試前,考試的相關信息和通知將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星海音樂學院招生辦信息網及考場公告欄公布。如有變化,以考場公告為準,請考生密切留意。
其布厄,是傈僳族彈撥弦鳴樂器。傈僳語“其”是弦子,“布厄”為傈果,意即圓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