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戀的情結使人好了傷疤忘了疼,不斷把自己打入地獄,還覺得是在天堂里。我們大多數人在這個世界上活了一遭,都難免會受到此種詛咒,但也可以把這詛咒叫作命運的關愛吧,因為在迷戀中也是很舒服的。”當年的先鋒文學代表人物,如今的音樂家、作家劉索拉8年之后在新書里如是說。
上個世紀80年代,劉索拉以一個專業音樂人的身份成為“現代派”、“先鋒文學”最主要的代表人物之一。如今,30年過去,當年和劉索拉同時成名的人大多已經成為了主流的文學家,只有劉索拉,依舊游離在文學和音樂的雙重身份中,她對記者說:“文學不是打江山,文學的殿堂是流動的。”
談新書
在迷戀中幸福
晨報:書名叫作《迷戀·咒》,這個名字意味著什么呢?
劉索拉:“迷戀”這個詞來自英文fascination,而我寫的這部小說是受到fascination一詞的啟發而寫成。根據我對Fascination的理解,除了譯成“迷戀”,找不到更合適的相應詞了。Fascination,直接的翻譯是:對某事某人不可遏制不可掩飾的興趣,古代拉丁語的意思是被施巫術了。簡而言之,就是有針對性地自high。所以,“迷戀·.咒”連在一起讀,也解了原拉丁詞之意:迷戀·咒。
晨報:在你看來,迷戀是一種什么樣的狀態呢?
劉索拉:其實,當人不可遏制地被某類事或人吸引,如同被詛咒般不可擺脫,這就是把自己放在了天堂和地獄之間的秋千上,一忽悠上天又一忽悠落地,命運起伏,凡非要為此情結獻身拼命者都屬于這類。比如愛酒者,想到酒就眉開眼笑;愛畫者,睜眼閉眼都忍不住構圖;愛他人勝己者,一想不開就要殉情等。旁觀者看著一個中了“迷戀·咒”的人,千萬不能攔著,那人哪怕是在下油鍋,面部表情也是幸福的,你攔著就可能毀了一個人一生選擇的幸福。迷戀的人是自我決定的,不會醒來也不愿醒來,沒有這個幸福的“孽障”,我們似乎會失去很多人生享受和智慧。
談創作
寫完很難再說
晨報:你的上一部小說是《女貞湯》,離現在已經8年了,為什么直到現在才再重新開始寫小說?
劉索拉:其實我這還是被逼的。本來我想偷懶,給作家出版社一部類似去年《口紅集》的書稿,但被兩位責任編輯漢睿和朱燕在后邊搗鼓著說要我寫小說,為此她們居然槍斃了我三萬字的散文。在她們的逼迫之下也沒想到自己很快就寫完了這個故事,書就這么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