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 試 及 發 榜
1、 考試時間:請與7月10日起撥打16880080查詢。168信息臺為有償服務,請使用電信局坐機或小靈通查詢
2、 考試要求:請參閱準考證背面<注意事項>。
3、查詢考級結果及領取證書:請與9月1日起撥打16880080查詢。
請按168通知的時間到原報名點領取證書。逾期造成證書丟失者,后果自負。
考級結果不合格者憑準考證和評審卷到青海音協退預收的證書費。跨年度不辦理,謝謝合作。
五、有 關 曲 目 規 定 及 幾 點 注 意 事 項
1、有關曲目的規定 所有專業考試時必須背譜(年滿25周歲以上人員可例外)。
l 跳級加試曲目具體規定如下:鋼琴:自選前一級第三首(大型樂曲);手風琴:前一級音階、練習曲、復調曲;電子琴4-7級:自選前一級練習曲、樂曲各一首,8-9級自選兩首樂曲及視奏(跳八級) 、配伴奏(跳九級);民樂類:自選前一級帶*記號的樂曲一首;管弦類:自選一首前一級的協奏曲或與協奏曲等同份量的大型樂曲;演奏文憑級需有本專業九級證書方可報考,考試分兩次進行(民樂類除外):第一次考試成績需獲“尚可”以上者方可持評審表報名參加第二次考試。
l 凡報考少兒聲樂的考生年齡不得超過13周歲。
l 關于個別考級專業調整曲目范圍的通知
此通知僅限于所列專業的個別項目調整,未提及的仍按各教程的規定進行考級。
A 手風琴(按所報級別)一律使用第二套考級教程
(1)音階與琶音:按教程規定 (2)練習曲:自選1首 (3)復調樂曲:二級以上自選1首
(4)中、外樂曲:兩項中自選1首(一級從兩項中各選1首,以替代復調樂曲)
(5)配伴奏測試:僅限九級及演奏級,具體要求:評委提供8小節的旋律,由考生配伴奏。第一遍配左手伴奏,第二,三遍稍加不同變奏(左右手均可)
B 鋼琴(按所報級別)
(1)基本練習:新教程:一、二級自選一條2個升、降號以內的大調及其關系小調;三、四級自選一條1個升、降號以上的大調及其關系小調;五、六級自選一條2個升、降號以上的大調及其關系小調;七、八級自選一條3個升、降號以上的大調及其關系小調;九級自選一條4個升、降號以上的大調及其關系小調
(2)練習曲、復調樂曲、大型樂曲、小型樂曲共四項,需從每個項目中自選1首(共4首,一級無大型樂曲,需自選2首小型樂曲)
(3)舊教程:基本練習及樂曲部分均按原教材要求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