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開考科目
西寧考點:鋼琴、小提琴、電子琴(單排鍵)、薩克斯、單簧管、長笛、古箏、二胡、古典吉他、音樂基本素養。
格爾木考點:鋼琴、小提琴、薩克斯、單簧管、長笛、古箏、二胡、琵琶、音樂基本素養。其他專業屆時根據報名人數定。
二、 考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說明
1、考試時間擬定于7月下旬8月上旬間,具體請于7月15日起與報名點查詢。
2、考試地點:西寧克萊德曼音樂藝術學校(西寧市長江路64號西北園賓館4樓—小天鵝賓館對面)電話:0971--8455685
格爾木克萊德曼音樂藝術學校(柴達木中路20號市委對面)電話:0979—8417799
3、考試說明:考試內容和方式嚴格按照各專業的考試教程或考級曲目上的規定進行。請考生按時在指定地點候考,自覺遵守考場紀律。考場備有鋼琴、電子琴、古箏等大件樂器,其它專業均自帶樂器(電子琴、古箏也可自帶)。無準考證者一律不準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報考專業人數過少者不開考。
4、考試成績查詢:于考級結束一個月后在中國音樂家協會官方網站公布。該網站的網址是:http://www.chinama.org.cn,進入該網站后,點擊“音樂考級”,即可查閱。
5、領取證書:10月20日后請和報名點聯系領取事宜。
三、 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0年3月20日至6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報名地點:
(1)、西寧市音樂家協會(黃河路市政府綜合辦公樓11樓) 電話:0971—6142478
(2)、克萊德曼音樂藝術學校總校(西寧市長江路64號西北園賓館4樓) 電話:0971—8455685
(3)、克萊德曼琴行總店二樓(西寧市花園北街20號) 電話:0971—8179575轉815
(4)、克萊德曼音樂藝術學校城西分校(紙坊街愛丁堡幼兒園內)電話:0971—6114120
(5)、克萊德曼音樂藝術學校城南分校(華羅庚實驗學校)電話:0971-6511161、3651034(6)、克萊德曼音樂藝術學校城北分校(小橋大街20號民惠市場二樓陽光幼兒園內)3532676
(7)、克萊德曼琴行精品樂器城YAMAHA鋼琴教室(古城臺省民族歌舞劇院一道門內)電話:0971—6109551
(8)、克萊德曼音樂藝術學校大通分校(人民路114號) 電話:0971—2729768
(9)、克萊德曼音樂藝術學校格爾木分校(柴達木中路20號市委對面)電話:0979—8417799
(10)、克萊德曼音樂藝術學校拉薩分校(青少年活動中心培訓三樓)電話:0891-6327596
(11)、克萊德曼音樂藝術學校王曉娟鋼琴藝術中心(六一幼兒園內)電話:0971-6121379
(12)、青海寧訓古箏藝術培訓學校(五一路勞動公園內)電話:13519709925
(13)、西寧東方兒童中心(交通巷9號)電話:0971-7324666 7324686
(14)、海南州少年宮(恰卜恰鎮團結南路28號)電話:0974—8521886
(15)、西寧市牧笛藝術學校(解放路少年宮東5樓)電話:0971—8231209
(16)、西寧愛民音樂藝術培訓中心(五四大街37號原商業廳老干部活動中心一樓東側)電話:0971-6105556
(17)、德令哈青少年活動中心(托素湖路財苑賓館旁)電話:0977-8211390 8723061
(18)、樂都縣少兒活動中心 電話:013897122221
(19)、大通青鋁生活區吳躍明古箏教室電話:0971—2881624
1、 報名對象及條件:凡學過以上專業演奏,經指導教師認可有一定程度者均可報名參加,年齡、地區不限(外地考生可函報)。
四、 報名手續、程序
1、關于報考級別,請考生事先征求指導教師意見,根據本人實際程度選擇適當的級別后再填報。報考樂理的考生必須從2級以下考起,2級以上不允許跳級。報名之后不得改級,不予退款。
2、前來報名者需帶報考費,同時帶考生同一底版的近期半身免冠小二寸照片(護照相)三張,領取報名表后按要求填寫。
3、交納照片、報考費及填好的報名表,辦理準考證。
4、交費【下列各級交費金額含報名費10元,預收考級證書費20元(含工本費、辦證手續費及郵寄包裝費,未通過者憑準考證退還)】。
器樂及歌唱:一級80元;二級90元;三級100元;四級110元;五級130元;六級140元;七級150元;八級160元;九級170元;十級180元。
音樂基本素養:一級100元、二級130元、三級150元、四級180元。
五、 填寫報名表要求
1、字跡工整規范,項目齊全,內容準確,考生姓名均須注明漢語拼音。
2、指導教師的姓名、工作單位請向教師本人問清后再填寫,不要憑想象隨意填寫。
3、如有代替他人報名,有些項目不明的,請務必問清后再填,以免發生差錯,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六、各科目考試內容與要求:
(一) 鋼琴(1——10級):
1、教材:《全國鋼琴演奏考級作品集(新編第一版)》(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編,主編:周銘孫)
2、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
(二) 小提琴(1——10級):
1、教材:《全國小提琴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三套)》(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編,主編:蔣雄達)
2、考試內容及要求:
《全國小提琴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三套)》,考試要求見教材,注:考生在演奏新教材六、七、八級雙音音階時,三、六、八度均可演奏一個半八度,即由第一音演奏到第十二音后省略高把五個音,然后下行。
(三) 電子琴(單排鍵)(1——10級):
1、教材《全國電子琴考級作品集(第四套)》(中國音樂家協會音樂考級委員會、中國音樂家協會電子琴學會編,主編:王梅貞,執行主編:蘆小鷗大眾文藝出版社2006年6月出版)。
2、考試內容及要求
①基本練習:在與報考級別(1—10級)相應的“基本練習”中由考官抽查一組。
②練 習 曲:在與報考級別(1—10級)相應的“練習曲”中由考生自選1首背譜演奏。
③樂 曲:在與報考級別(1—10級)相應的“樂曲”中由考生自選2首,用多指和弦方式背譜演奏。
④視 奏:報考7-8級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條與本教材“視奏練習課題”難易程度相當的題目。
⑤編配伴奏:報考9-10級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條與本教材“為旋律配伴奏練習課題”難易程度相當的題目。
關于用重奏曲目代替樂曲:上述兩首樂曲可用電子琴重奏曲目代替。重奏曲目的考試教材是《全國電子琴演奏(業余)考級重奏作品集第一級至第九級》(中國音樂家協會音樂考級委員會編,執行主編:王梅貞,北京體育大學出版社2001年8月初版),中國音協考級委員會對此教材進行了各級別曲目的調整,使原來的1至9級,調整為1至10級,按照《中國音協重奏作品級別調整曲目安排方案(1級至10級)》選擇曲目。
選擇以重奏曲目代替樂曲的,由報考同一級別的考生自愿結合,每4人為一組。4人必須都是正式考生,不得有陪考。
以重奏曲代替樂曲的具體考試情形是:4位考生在逐人完成《全國電子琴考級作品集(第四套)》的基本練習及一首練習曲后,再合作選奏一首或兩首重奏曲代替樂曲(若只選考一首重奏曲,就還須每人再彈一首樂曲;若選考兩首重奏曲,就無須再彈樂曲。重奏不要求背譜)。
選擇重奏的4位考生,必須同時履行報名手續。并在報名時向工作人員聲明參加重奏考級,工作人員將單獨安排重奏考生的報名事宜
(四) 薩克斯(1——10級):
1、教材:①《全國薩克斯演奏考級作品集》(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與中國音協管樂學會編)
②《全國薩克斯管演奏(業余)考級教程》(中國音協全國樂器演奏(業余)考級委員會薩克斯管專家委員會編)
③《全國薩克斯演奏業余考級作品集(第二套)》(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編)
考生可在以上三套教材中任選一套參試。
2、考試內容及要求
(1)《全國薩克斯演奏考級作品集》教材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項;
(2)《全國薩克斯管演奏(業余)考級教程》、《全國薩克斯演奏業余考級作品集(第二套)》教材考試內容及要求:
1)以考級教程參加考試的具體要求是:
①1—4級的考生,須在各級規定的范圍內自選一個大調和一個小調的音階、琶音及三度音程練習。此外,還須自選兩首練習曲和一首樂曲。
②五級以上(含五級)的考生,除在各級規定范圍內自選一個大調、一個小調的音階、琶音、三度音程練習及兩首練習曲外,還須自選兩首樂曲或一首協奏曲的兩個樂章。
③評委可要求考生在樂曲的任何段落開始或結束演奏。
2)以考級作品集(第二套)參加考試的具體要求:
①音 階:1—9級的考生按教材中各級規定的范圍準備,考試時由評委從中抽查一組。10級考生則由評委在考試時從1—9級的范圍內抽查一組。
②練習曲:1—9級考生在各級規定范圍內自選帶“★”及不帶“★”的練習曲各一首參試。10級則從9級的范圍內由評委抽查一首。
③樂 曲:1—9級考生在各級規定范圍內自選中、外樂曲各一首參試。其中9級外國樂曲中的《音樂會練習曲》與《野蜂飛舞》兩首樂曲,因篇幅均較短,故此按一首樂曲計。10級考生在規定范圍內自選一首樂曲參試(中、外不限)。
④8—10級考生加試視奏。
3)、其它:
1)教材中標明的速度標記,為考試所要求的基本速度。
2)評委可要求考生在樂曲的任何段落開始或結束演奏。
(五) 長笛(1——10級):
1、教材:《全國長笛演奏考級作品集》(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與中國音協管樂學會編)
2、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項。
(六) 單簧管:
1、教材:《全國單簧管演奏考級作品集》(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與中國音協管樂學會編)
2、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項。
(七) 二胡(1——10級):
1、教材:《全國二胡演奏(業余)考級作品集》第一套、第二套、第三套及第四套,均可在考級中使用。考生既可選用某一套作品集的某一個級別應試,也可以在這四套作品集同一級別的曲目中交叉選用應試。
2、考試內容及要求:
1)目錄中有“△”標記的為必考曲目。
2)除必考曲目外,考生還須在規定范圍內按以下要求自選:一、二級自選練習曲3首、樂曲1首; 三級至十級自選練習曲、樂曲各1首(第一套教材中,六級的必考練習曲為目錄的第一、二首,考生自選其一)。
3)五級以上(含五級)考生加試視奏。視奏題由考官從考級作品集中低于考生應試級別的練習曲或樂曲中隨機抽選。
3、其它:除視奏曲目外,一律要背譜演奏。考試中評委可要求考生在樂曲的任何段落開始或結束演奏。
(八) 琵琶(1——10級):
1、教材:《全國琵琶演奏(業余)考級作品集》(中國音協全國樂器演奏(業余)考級委員會琵琶專家委員會編)。
2、考試內容及要求:
練習曲:各級在規定范圍內自選兩首。
樂 曲:1—4級在規定范圍內自選兩首;5—8級在規定范圍內自選帶“*”號及不帶“*”號標記的各一首。9—10級在規定范圍內自選帶“*”號標記的兩首,不帶“*”號標記的一首。
3、其它:考試時一律背譜演奏。評委可要求考生在樂曲的任何段落開始或結束演奏。
(九) 古箏(1——10級):
1、教材:1)《全國古箏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二套)》(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編,主編:王中山)
2)《全國古箏演奏(業余)考級作品集》(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編,執行主編:邱大成)。
2、考試內容及要求:
(1)《全國古箏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二套)》,考試要求見教材;
(2)《全國古箏演奏(業余)考級作品集》考試要求如下
①各級曲目中帶“★”號標記者為規定曲目,其他均為自選曲目。
②考生須在本級范圍內自選帶“★”號標記和不帶“★”號標記的曲目各一首,或選兩首帶“★”號標記的曲目參加考試。
③報考五級以上(含五級)的考生,必須準備前一級的一首帶“★”號標記的規定曲目供評委審定。
④考試時一律背譜演奏,評委可要求考生在樂曲的任何段落開始或結束演奏。
(十) 古典吉他
1、教材:《全國古典吉他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一套)》(中國音樂家協會音樂考級委員會編,主編:王友民,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
2、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項。
(十一) 音樂基本素養(1——4級):
1、教材:《音樂基本素養考級教程》(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編)。
2、考試內容及相關要求:
各級考試內容及題型參看各級教材最后的“修畢試題(題例)”。(二級“修畢試題(題例)”第一題中的1、2、3、4、5和11題取消)具體要求如下:
一級:全部面試,沒有筆試。內容為:
1)節奏模仿、音高模唱、旋律短句模唱。以上考試內容均由評委通過電腦隨機抽題。本題總分為80分;
2)視唱1題。視唱試題全部是《教程》中練習過的題。由考生通過電腦抽選2題,從中自行選唱1題。視唱時可采用首調、固定唱名法,也可不用任何唱名法。本題為20分。
二級:包括面試和筆試兩項。
1)面試:內容為視唱1題。視唱試題全部是《教程》中練習過的題。由考生通過電腦抽選2題,從中自行選唱1題。視唱時可采用首調、固定唱名法,也可不用任何唱名法。本題為20分。
2)筆試:內容為音程及和弦聽辨、節奏及旋律聽寫填空、樂理應用和音樂術語。以上考試內容均由評委通過電腦隨機抽題。考試時間為90分鐘,筆試總分為80分。
重要更正:《教程》二級“修畢試題(題例)”第一題中的1至5題及11題取消。
三級:包括面試和筆試兩項。
1)面試:內容為視唱1題。視唱試題全部是《教程》中練習過的題。由考生通過電腦抽選2題,從中自行選唱1題。視唱時可采用首調、固定唱名法,也可不用任何唱名法。本題為20分。
2)筆試:內容為和弦聽辨、聽寫、樂理應用和音樂術語。其中聽寫包括單聲部旋律聽寫2題,二聲部旋律聽寫1題(僅記錄其中一個聲部),和弦連接2題(僅記錄低音聲部并標記和聲功能)。以上考試內容均由評委通過電腦隨機抽題。考試時間為90分鐘,筆試總分為80分。
四級:全部為筆試,形式為聽辨、判斷,內容為樂器類別、名稱、西方音樂風格、世界地域音樂、亞洲音樂風格、中國戲曲音樂、中國說唱音樂、中國器樂音樂、世界流行音樂、西方著名作曲家及其音樂風格、音樂術語等11個方面。
預告:音樂聽力
《音樂基本素養考級教程》自1998年出版至今已12年,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決定予以更換,預計新考級教材《音樂聽力》將于2010年3月出版發行,考試要求將另行通知,此后,中國音協音樂考級活動將停止使用《音樂基本素養考級教程》,全面啟用新考級教材。
七、特別提醒
對本簡章中說明的各項事宜仍有疑問者,請在報名現場找工作人員當面咨詢、或在工作時間內(周一至周五的9:00——17:00)撥打考點辦公室電話0971-8179575-815或咨詢青海縱橫文化網站:www.qhzhwh.cn
真誠歡迎您參加中國音協的音樂考級
我們預祝每位考生取得滿意的成績!
中 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
西 寧市 音 樂 家 協 會
西 寧考 點 考 級辦公室
二0一0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