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薩克斯:
1、教材:
①《全國薩克斯演奏考級作品集》(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與中國音協管樂學會編)
②《全國薩克斯管演奏(業余)考級教程》(中國音協全國樂器演奏(業余)考級委員會薩克斯管專家委員會編)
③《全國薩克斯演奏業余考級作品集(第二套)》(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編)
考生可在以上三套教材中任選一套參試。
2、 考試內容及要求
(1)《全國薩克斯演奏考級作品集》教材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項;
(2)《全國薩克斯管演奏(業余)考級教程》、《全國薩克斯演奏業余考級作品集(第二套)》教材考試內容及要求:
1)以考級教程參加考試的具體要求是:
①1—4級的考生,須在各級規定的范圍內自選一個大調和一個小調的音階、琶音及三度音程練習。此外,還須自選兩首練習曲和一首樂曲。
②五級以上(含五級)的考生,除在各級規定范圍內自選一個大調、一個小調的音階、琶音、三度音程練習及兩首練習曲外,還須自選兩首樂曲或一首協奏曲的兩個樂章。
③評委可要求考生在樂曲的任何段落開始或結束演奏。
2)以考級作品集(第二套)參加考試的具體要求:
①音階:1—9級的考生按教材中各級規定的范圍準備,考試時由評委從中抽查一組。10級考生則由評委在考試時從1—9級的范圍內抽查一組。
②練習曲:1—9級考生在各級規定范圍內自選帶“★”及不帶“★”的練習曲各一首參試。10級則從9級的范圍內由評委抽查一首。
③樂曲:1—9級考生在各級規定范圍內自選中、外樂曲各一首參試。其中9級外國樂曲中的《音樂會練習曲》與《野蜂飛舞》兩首樂曲,因篇幅均較短,故此按一首樂曲計。10級考生在規定范圍內自選一首樂曲參試(中、外不限)。
④8—10級考生加試視奏。
3)、其它:
1)教材中標明的速度標記,為考試所要求的基本速度。
2)評委可要求考生在樂曲的任何段落開始或結束演奏。
(六)單簧管:
1、教材:《全國單簧管演奏考級作品集》(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與中國音協管樂學會編)
2、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項。
(七) 小號:
1、教材:《全國小號演奏考級作品集》(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與中國音協管樂學會編)
2、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項。
(八) 長笛:
1、教材:《全國長笛演奏考級作品集》(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與中國音協管樂學會編)
2、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項。
(九) 二胡:
1、教材:《全國二胡演奏(業余)考級作品集》第一套、第二套、第三套及第四套,均可在考級中使用。考生既可選用某一套作品集的某一個級別應試,也可以在這四套作品集同一級別的曲目中交叉選用應試。
2、考試內容及要求:
1)目錄中有“△”標記的為必考曲目。
2)除必考曲目外,考生還須在規定范圍內按以下要求自選:一、二級自選練習曲3首、樂曲1首; 三級至十級自選練習曲、樂曲各1首(第一套教材中,六級的必考練習曲為目錄的第一、二首,考生自選其一)。
3)五級以上(含五級)考生加試視奏。視奏題由考官從考級作品集中低于考生應試級別的練習曲或樂曲中隨機抽選。
3、其它:除視奏曲目外,一律要背譜演奏。考試中評委可要求考生在樂曲的任何段落開始或結束演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