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條件
符合所在省普通高等學校當年度招生工作規定中報名條件者均可報名.
二、招生專業及人數
(上述招生計劃人數以各省招辦《招生專業目錄》公布數額為準)
三、報考方法:
1.河南省考生參加河南省招辦組織的統一音樂專業考試。
2.省外考生須參加鄭州大學組織的音樂專業考試。
四、考試內容
(一)河南省考生按河南省招生辦音樂類省統考要求進行。
(二)省外考試內容:
1.音樂表演專業
(1) 聲樂方向:演唱自選歌曲一首,滿分100分;
(2) 器樂方向:演奏一條練習曲、一首獨奏曲,滿分100分;
(3) 舞蹈方向:基本功、舞蹈成品舞一個,滿分100分。
2.音樂學專業
在聲樂、器樂、舞蹈三項中自選兩項作為主科和副科(主科80分、副科20分),滿分100分。
3.以上兩個專業考試均加試視唱,滿分100分,合格分要求不低于60分。
提示:根據要求抽查考生基本功,舞蹈考生須準備形體服。
五、評分原則
專業考試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評委集體評分,專家組復查的方式進行。
六、成績公布
省外考生專業考試合格者,我校將在學校招生辦公室網頁上公布合格考生名單,同時發放“鄭州大學音樂專業考試合格證”,專業考試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七、錄取規則
(一)河南省
1.考生必須通過河南省音樂專業統一考試并獲得合格成績。
2.音樂表演專業文化課成績達到河南省規定分數線,根據專業方向名額,按省統考專業主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音樂學專業文化課成績需達到河南省普通本科線的70%,然后按省統考專業總分(滿分170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二)湖南、山東、江蘇
1.考生必須取得鄭州大學音樂考試合格證,如當地有省級藝術專業統考的,還必須同時取得當地省級音樂專業統考合格證。
2.音樂表演專業根據專業方向名額,按鄭州大學音樂專業考試專業主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音樂學專業按鄭州大學音樂專業考試總分(主科+副科),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八、新生復查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復查,對資格復查不合格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九、聯系方式
鄭州大學招生辦地址:鄭州市科學大道100號
郵政編碼:450001 聯系電話:0371-67781182
鄭州大學招生辦網頁:http://zsb.zzu.edu.cn
鄭州大學音樂系地址:鄭州市大學北路75號
郵政編碼:450052 聯系電話:0371-67767105
鄭州大學音樂系網頁:http://www2.zzu.edu.cn/mus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