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省份及計劃
1、招生省份
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山東、安徽、河北、廣西、廣東、四川、重慶、海南
2、招生計劃
音樂學專業(免費師范類):招收本科生70人
音樂學專業(非師范類):招收本科生30人
音樂表演專業(聲樂、鋼琴、器樂方向,非師范類):招收本科生30人
音樂表演專業(舞蹈方向,非師范類):招收本科生30人(其中男生不少于8人)
注:①音樂學專業分主副項報考,考試科目為聲樂+鋼琴或器樂,可在聲樂、鋼琴、器樂中任選一科作為主項,另一科作為副項,聲樂為必選項;②音樂學專業具體分省計劃根據考生實際報考情況確定;③音樂表演(聲樂、鋼琴方向)招收的主要專業方向為聲樂、鋼琴;④音樂表演(器樂方向)只招收民樂(揚琴、二胡、琵琶、古箏)、西樂類(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長笛、長號、小號、圓號、雙簧管、單簧管、大管和手風琴等),凡未規定的器樂種類在音樂表演專業不予招收。
二、報名考試注意事項
1、報名條件
凡符合普通高等學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中報名條件者,均可持本人身份證和所在省高考報名登記表到指定的考點報名參加考試;擬報考音樂表演專業(舞蹈方向)的考生,男生身高原則上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原則上不低于160cm。(不接受函報)
2、報考費用
初試150元/人,初試兼報一個專業加收150元;復試180元/人,復試兼報一個專業加收150元。
3、學費標準
非師范專業學費標準為9000元/年(具體以省物價部門審核為準);師范專業享受國家師范生免費教育(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并補助生活費400元/月)。
4.報考方向
音樂學專業進行專業考試時不分師范、非師范,考生高考填報志愿自行選擇就讀師范或非師范。音樂表演專業(聲樂、鋼琴、器樂、舞蹈方向)均為非師范。
5、報考時間及地點
A、初試設九個考點,具體安排如下:
注:①初試1至7考點考生的復試統一在華中師范大學音樂學院進行,考生按復試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參加復試。
B、華中師范大學復試具體安排如下:
注:①廣東、廣西、海南考生按照初試考點省份規定時間參加復試;
②湖北省兼報考生請以音樂學準考證參加樂理、練耳筆試;
③復試兼報的考生,樂理、練耳、視唱科目只需考一次,此成績同時適用于兼報科目;
④如部分考生復試與所在省聯考時間沖突,考生可在2月26日-3月1日任何時段參加我校復試,具體以復試準考證公布為準,其中樂理、練耳考試可選擇2月27日或28日晚任何一場,逾期不候。
6、考試時除鋼琴外,其它樂器由考生自備;需租用樂器或鋼琴練習房者請事先與考點聯系,費用自理。聯系電話:027-67867061轉801
7、聲樂、鋼琴、器樂初、復試中,考生一律背譜演唱(演奏)。
8、考試時由考點統一安排鋼琴伴奏,收費標準為初試每首10元,復試每首20元。原則上不允許自帶伴奏或伴奏帶,如有特殊原因需自帶伴奏,須事先向考點提出申請并辦理有關手續。
三、考試科目及評分要求
1、初試科目及要求
音樂學專業:聲樂(演唱一首聲樂作品)、鋼琴或器樂(演奏一首鋼琴或器樂作品)
音樂表演專業(聲樂方向):演唱兩首聲樂作品
音樂表演專業(鋼琴方向):演奏兩首鋼琴作品
音樂表演專業(器樂方向):演奏兩首器樂作品
音樂表演專業(舞蹈方向):表演舞蹈作品一個
注:①舞蹈伴奏帶只允許使用cd格式光碟;
②舞蹈著裝要求:男生著貼身背心、緊身短褲;女生上身著貼身體操服,下身著緊身褲襪。
2、復試科目及要求
音樂學專業:聲樂(演唱一首聲樂作品)、鋼琴或器樂(演奏一首鋼琴或器樂作品)、視唱、練耳、樂理、形象
音樂表演專業(聲樂方向):聲樂(演唱兩首聲樂作品,現場測試音域)、視唱、練耳、樂理
音樂表演專業(鋼琴方向):鋼琴(演奏兩首鋼琴作品,五升、五降內音階、琶音、和弦由主考教師點抽)、視唱、練耳、樂理
音樂表演專業(器樂方向):器樂(演奏兩首器樂作品,視奏樂曲或練習曲片段)、視唱、練耳、樂理
音樂表演專業(舞蹈方向):舞蹈(形體條件、基本功、劇目表演、模仿能力及舞蹈即興)、視唱、練耳、樂理
注:①復試時,音樂學專業考生主項和副項均需準備兩首作品,進入相關考場前隨機抽取一首應考;音樂表演專業(聲樂、鋼琴、器樂)考生主科需準備三首作品,進入考場前隨機抽取一首應考。
②視唱考試為現場抽題考試,練耳、樂理考試統一集中筆試。
3、評分要求
聲樂:主要考察考生的聲音條件、演唱技巧、表現能力及演唱作品的難度等;
鋼琴、器樂:主要考察考生的音準節奏、演奏技巧、表演能力及演奏作品的難度等;
舞蹈:主要考察考生的形體條件、基本動作、劇目表演能力、模仿能力及舞蹈即興表演等;
視唱:主要考察考生的音準節奏、一升一降內的所有調式;
練耳:主要考察考生聽辨旋律音程、和聲音程、三和弦、屬七和弦、基本節奏與簡單旋律等(均在一升、一降范圍內);
樂理:主要考察考生基本音樂理論知識和記譜法常識。
形象:主要考察考生身高、五官、身材、氣質等。
四、考試成績及專業合格證的發放
1、初試成績
音樂學專業分主、副項計分:音樂學專業主項60%,副項40%;音樂表演專業按照原始成績排名。
2、復試成績
考生最終專業成績按復試綜合成績排序。各專業復試綜合成績結構如下:
音樂學專業:主項50%(其中形象占5%)、副項25%、視唱8% 、練耳8%、樂理9%
音樂表演專業(聲樂/鋼琴/器樂/舞蹈方向):主科80%、視唱6%、 練耳6%、樂理8%
3、成績查詢
考生可于3月11日起上網查詢成績,網址為: http://zs.ccnu.edu.cn。如對成績有疑問,可在3月15日前通過(027)67863404、67863334、67863374、67862239人工電話咨詢。成績公布七天后,我校開始進行專業劃線,并郵寄上線考生的成績單和專業合格證。
4、專業合格證發放的原則
依照考生的復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并按招生計劃的一定比例發放專業合格證。其中,音樂學專業分招生省份發放專業合格證,發放比例原則上為招生計劃的1:3;音樂表演專業(舞蹈方向)發放比例原則上為招生計劃的1:3;音樂表演專業分招生專業方向發放專業合格證,發放比例原則上為招生計劃的1:2(器樂方向根據器樂種類按此比例發放專業合格證)。各省具體招生人數根據考生專業成績確定,在發放專業合格證時公布。
五、高考錄取原則及入學資格審查
1、高考錄取原則
音樂學專業考生超過當地文化控制線20分(含),專業成績合格前提下,依據報考志愿順序,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音樂學專業各省前三名(計劃人數在5人以上),原則上可以降低20分(原始分)錄取。
音樂表演專業考生文化達到當地控制線,專業成績合格前提下,依據報考志愿順序,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注:音樂學專業的考生要求外語原則上不低于70分(原始總分為150分,下同),音樂表演專業要求外語原則上不低于60分。其中音樂學專業原則上按生源省份的招生計劃錄取;音樂表演專業按全國生源的專業排名錄取。
2、入學資格審查
新生入校三個月內組織入學資格審查,凡考試有舞弊行為或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六、音樂專業招生考試管理流程
1、報名程序
交驗報考證明材料(所在省高考報名登記表及考生身份證)→繳納報考費→填寫《華中師范大學藝術考生高考報名登記表》(登記表不另外收費)→交表、電子照像→核對、領取初試準考證
2、初試程序
考生憑準考證參加初試→考場工作人員查驗準考證,填寫《華中師范大學藝術考生專業考試序號對照表》→考生編組按順序參加考試→評委按考試順序評分→考生按要求參加其他科目考試,直至考試結束離場→工作人員收評委評分表,按順序裝訂,并與考試序號對照表一起密封交考場辦公室→考場辦公室根據考試成績確定進入復試名單,并于初試結束第二天張榜公布復試名單→考生憑初試準考證在初試考點領取復試準考證
3、復試程序
考生憑復試準考證在規定時間內編組參加復試→考場工作人員查驗準考證,打印《華中師范大學藝術考生專業考試序號對照表》→考生按順序參加考試→評委按考試順序評分→考生本科目結束,按順序參加下一科目專業考試直至全部考試結束離場→工作人員收評委評分表,與考試序號對照表一起密封交考場辦公室→考場辦公室處理成績。
七、音樂專業考試考場紀律
考生編組由工作人員帶隊依序參加考試,要聽從工作人員的指揮,場內禁止使用手機,不得佩戴任何標志性飾物,不得隨意更換考場和考試順序,不得無故中止考試;考生在候考時要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影響他人考試;考試時不得自報姓名或考號,考試完畢應迅速離開考場。
八、音樂理論考試考場規則
除攜帶必要的考試用品如鋼筆、鉛筆、圓珠筆、橡皮等,不得攜帶任何書籍、報紙、資料、筆記本等物品,考場內禁止使用手機;遲到15分鐘,不準進入考場,開考30分鐘后才能交卷離開考場;在指定位置書寫姓名、考號,不得在試卷上做明顯標志,答卷時一律用鋼筆或圓珠筆書寫,注意字跡工整、卷面整潔。考試時不得大聲喧嘩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不得夾帶、傳遞答案、交換試卷等。凡違反紀律或舞弊者,視情節輕重及認識態度,分別予以批評教育直至取消考試資格。
九、音樂專業考試考務紀律
不得攜帶任何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手提包等隨身物品存放在教師休息室;場內禁止使用手機,考試時不允許做與考試無關的事情,不得交頭接耳、傳遞紙條或做其它暗示性的動作,評委在考場上避免與考生交談、避免相互串崗等;考試時,考生的姓名、考號等不與評委見面,評委不得向工作人員詢問考生姓名或考號等與考試有關的內容。考生考試時,評委不得中途退場,如評委有人因事退場,則應暫停考試。
十、2008年錄取信息統計
1、音樂學專業
十一、學校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7-67863404 67863334 67863374 67862239
監察電話:027-67868009 (學校紀委) 67867105(學校招辦)
傳真電話:027-67861550
學校網址:http://zs.ccnu.edu.cn
電子信箱:zb@mail.ccnu.edu.cn
學校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珞喻路152號(市內坐車往關山方向到廣埠屯站下車即到)
郵政編碼:430079
音樂學院簡介
華中師范大學音樂學院籌建于1929 年, 其前身是華中大學(簡稱華大)教育學院音樂組。1949 年10月該院藝術科音樂組主任由楊立光兼任。1952年音樂科并入華中高等師范學院音樂系,并由原湖北省教育學院音樂科、私立中華大學教育系音樂組及海南師專音樂科合并而成。音樂系主任由當代著名作曲家陸華柏教授兼任。1958年該院音樂系與中南音專合并擴建湖北藝術學院。1985年,華中師范學院籌備恢復重建音樂系,閆國宜教授任系主任。2004年成立音樂學院。
學院現設有聲樂系、鋼琴系、音樂學系、器樂系、舞蹈系;音樂教育試驗教學中心、中國合唱藝術研究中心、音樂研究所。
專業設有音樂學(含舞蹈方向)和音樂表演兩個本科專業及音樂學專業碩士學位點。現有在校本科學生600多人。研究生100多人。學院1995年開始掛靠文藝學招收音樂碩士研究生,2000 年在音樂教育的基礎上,新增音樂表演專業。2001年獲國家音樂學專業碩士學位授予權。2006年招收留了學生,2007年掛靠招收了博士生。
音樂學院擁有一支專業門類齊全、年齡結構合理、有敬業精神和學術影響的師資隊伍,現有專職教師69人,正、副教授27人。擁有博士碩士學位35 人。近20年來,音樂學院已培養了一大批優秀的音樂教育和音樂表演人才,在各級各類專業比賽中取得了多項大獎。如天空合唱團獲2008 年青歌賽銀獎,舞蹈節目獲2008荷花杯全國金獎、多位教教師獲得國家金鐘獎、文華獎、青歌賽美聲、民族獨唱獎等。學院承擔和完成了國家、省市級、各類科研項目,取得了一系列學術研究成果。
2001年,音樂學院新建了11000 平方米的音樂樓和標準音樂廳,全院共有鋼琴200多臺,包括價值百萬元的斯坦威鋼琴和波士頓鋼琴,具有現代教學意義的數碼鋼琴教室、MIDI音樂教室、新建的音樂資料與視聽中心也即將投入了使用。硬件設備的投入給音樂學院發展帶來了新的契機。音樂學院適應時代要求不斷地發展,人才培養上也加大力度,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人數逐年增長,教育質量不斷提高,就業率近幾年達到100%。
音樂學院本著“藝術與學術并進,質量與特色雙贏”的辦學宗旨,追求“高品質的藝術、高品質的學術、高品質的教育、高品質的生活”的辦學境界,全院師生,團結奮進,放眼世界,正在把音樂學院的各項工作推向一個更高的水平
專業簡介
音樂學專業
【培養目標】懂得現代教育理論和教育方法,掌握音樂學科基本理論、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具有創新意識,具備在高、中等學校進行音樂教學和教學創新能力的教師、教學研究人員及其他教育工作者或為音樂專業碩士研究生提供優質生源。
【主要課程】視唱練耳、基本樂理、和聲學、曲式與作品分析、復調音樂、民族民間音樂概論、民族音樂學、中國音樂史、外國音樂史、合唱與指揮、音樂美學、聲樂、鋼琴、器樂、舞蹈、音樂教育學、音樂教學論。
音樂表演專業(聲樂、鋼琴、器樂方向)
【培養目標】培養綜合素質高、專業技能扎實和有藝術創新追求的,專業文藝表演團體鋼琴、器樂、聲樂演奏人才,高、中等學校從事鋼琴、器樂、聲樂教學人才。
【主要課程】鋼琴演奏、聲樂演唱、器樂演奏、形體課、鋼琴藝術史、基本樂理、視唱練耳、和聲學、曲式與作品分析、復調音樂、歌曲作法、藝術概論、民族民間音樂概論、中國音樂史、外國音樂史、民族器樂概論、意大利語音、德語語音、聲樂藝術史。
音樂表演專業(舞蹈方向)
【培養目標】培養熱愛舞蹈藝術,全面發展的綜合性創新人才,培養掌握舞蹈歷史文化知識和舞蹈基本理論與舞蹈專業綜合技能,具備在高、中等學校進行舞蹈教學和研究的復合型師資,各藝術機構、團體、協會從事舞蹈教育、舞蹈表演、編導、管理以及對中外舞蹈史、舞蹈理論的研究和編輯等工作的專業人才。
【主要課程】毯子功、中國古典舞基訓、中國古典舞身韻、中國民族民間舞蹈、現代舞技術、舞蹈編導、劇目排練、舞蹈解剖學、舞蹈概論、中國舞蹈史與作品分析、外國舞蹈史與作品分析、舞蹈教學法、音樂基本技能訓練、民族民間音樂概論、藝術概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