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日期:2008年11月15日—12月28日; 時間:9:00-11:00 14:00-16:00
二、報名地點:上海音樂學院附中賀綠汀藝校 電話:64151212 64736604
地址:岳陽路18號二樓(東平路口,公交49、15、02路直達,地鐵一號線衡山路站下;自駕車無停車位)
三、考試日期:2009年1月22日起;考試地點:上海音樂學院附中(岳陽路38號)
四、查詢考試時間、考場安排:2009年1月10日至1月22日
五、查詢成績日期:2009年3月28日起查詢
六、查 詢 方 式:1、撥打969082211聲訊電話查詢;
2、我院網站www.shcmusic.edu.cn點擊進入社會教育--業余考級--時間查詢);
七、考級曲目:2008版《鋼琴考級曲集》周挺、羅霄 編 上海音樂學院出版社出版。
八、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者年齡不限,報名時帶一寸照片二張,并請在照片背面寫好姓名、所報專業、級別。
2、填寫報名表時請用正楷書寫姓名,并注明漢語拼音。若因書寫姓名不清楚,造成制作證書錯誤,則由填寫人承擔重新制作證書的工本費15元。
3、考生報名時請當場仔細檢查以下項目:付費后所拿發票金額與所報級別收費標準是否一致;準考證是否有編號、證上是否已蓋章。當場發現問題請即與報名處工作人員聯系,過后發現問題我處概不負責。
4、請考生慎重考慮所報級別,辦理好報名手續后一律不接受改報級別和退費。
5、凡報考我院社會藝術水平考級9級(含9級)以上的考生,須同時或曾經通過我院中級或以上樂理考試,否則專業證書暫緩發放,已通過者報名時請出示證書原件。(我院已將樂理輔導逐步推向網絡化,即考生購買專用網卡,在網上進行自測樂理習題。
6、考試前遺失準考證的考生,須及時與我院考級辦公室取得聯系,持有效證件,補填準考證后方可參加考試,并繳付相應的手續費。
九、考試注意事項:
1、請考生在考試之前撥打聲訊電話,或上網查看自己的考試時間及考場安排;請考生按規定時間候考。
2、到達考試地點后,憑準考證在指定的候考區域等候工作人員領考。
3、考生進入考場區域后,聽從工作人員安排,按序排隊依次進入考場考試。
4、如考生擅自在規定考場以外的考場內考試者,考試成績按無效處理。
5、考生如不能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須持相關證明在考試之日兩周以前與考級辦公室聯系。
6、考生進入考場后,將兩聯評分表交給考官評分,自己留存準考證。
7、考級時,評委可要求考生在樂曲的任何段落開始或結束演奏。
8、考生完成考試后,請帶好隨身物品迅速、有序的退離考場。
十、收費標準:(文化部文教科發[2003]52號文件規定)
1、專業考級費:一級80元,二級95元,三級105元,四級115元,五級130元,六級140元,七級155元,八級165元,九級175元,十級190元。
(以上含證書費15元、快遞費10元)
十一、發放證書日期: 2009年5月8日起(快遞送達。自取證書的自發證日起四十天后的一個月內憑考生準考證在考級辦領取,節假日除外)
十二、其他:補辦準考證、評分表收工本費10元;補辦考級證書收工本費15元;
考級未通過者在證書發放之日起兩個月內,憑考生準考證、快遞費發票退還證書費和快遞費,接待時間每周四14:00-16:00在汾陽路20號考級辦公室辦理。節假日除外。
十三、本考級簡章由上海音樂學院社會藝術水平考級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