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注:
1. 考試科目每科滿分為 100 分,總成績折合為 200 分,各科考試科目權重系數:①音樂學 ( 民族音樂學、中外音樂史論、音樂文化傳播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的樂理 0.8 、聽音記譜 0.6 、視唱 0.6 ;②音樂類其它專業的樂理 0.2 、聽音記譜 0.3 、視唱 0.5 、專業科目 1 。
2. 演唱:自選獨唱歌曲 1 首,總時間不超過 3 分鐘,考生自備樂譜,由考點統一代為伴奏。演奏:鋼琴或其它樂器,演奏自選練習曲、樂曲各一首,時間不超過 5 分鐘。
主 講:樓天宇
立即試聽
主 講:陳諾
出版社:人民音樂出版社
頁數:104頁
isbn:978-7-103-03398-2
購買價: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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