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音樂學院是我國民族音樂藝術教育的最高學府,中國音樂學院社會藝術水平考級委員會由學院領導及學院各專業的國家級專家、權威組成,是經文化部審核批準的國內具有跨省考級資格的社會藝術考級機構。經山東省文化廳批準,中國音樂學院授權山東省電影學校負責中國音樂學院在山東省的社會藝術水平考級工作。
一、考級科目
民族管弦樂器:竹笛、嗩吶、琵琶、揚琴、中阮、二胡、中國鼓、三弦、(以上科目目前均為1-9級,9級為最高級別);笙、古箏(1-10級);巴烏·葫蘆絲(1-7級,7級為最高級別)。
鍵盤樂器:鋼琴(1-10級及表演文憑級)、電子琴(1-10級)、手風琴(1-10級)、雙排鍵電子琴 (1-6級)。
聲樂:少兒歌唱(1-10級)、美聲唱法(1-10級)、民族唱法(1-9級)。
西洋管弦樂器:單簧管、小號、長號、次中音號(小低音號)、低音提琴、馬林巴(以上科目均為1-9級,9級為最高級別);大提琴(1-7級);圓號、大號、薩克斯、長笛、小軍鼓、小提琴、爵士鼓(架子鼓)、古典吉他(以上科目均為1-10級,10級為最高級別)。
基本樂科:(1-6級,包括樂理知識、視唱、練耳)
二、報名、考試
1、報考對象與級別劃分: 兒童、少年、成人均可報名考級。
所有專業每一級分為 “通過”和“不通過”兩個等次。
鋼琴專業另設演奏文憑級,必須曾獲中國音樂學院鋼琴九級以上證書的考生方可報考,考生必須嚴格按 照中國音樂學院考級委員會編寫的《鋼琴演奏文憑級》考級教材的規定曲目和考試要求參加考試。
2、考級教材及曲目的選用
教材使用中國音樂學院考級委員會編選的《中國音樂學院校外音樂考級全國通用教材》或《中國音樂學院社會藝術水平考級通用教材》。考級曲目應按照所報科目教材中規定的要求進行選用,根據考試的需要考官可以抽查其中部分曲目或部分章節。
3、報考要求
報考者須按要求認真填寫報名表和評審表中相關內容(對填寫不全者,暫不發給證書),同時交納報名費、考級費、證書費,并交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三張。辦完報名手續后,一律不辦理退報手續。
4、樂器與伴奏
報考器樂演奏者,樂器要求自備(鋼琴除外)。報考聲樂者,使用伴奏帶也可自帶伴奏。
三、報名時間:2007年5月20日-7月25日
地 點:中國音樂學院考級委員會山東考區辦公室 (濟南市文化東路57號山東省電影學校)
報名電話:86707778 86867018 82387475
考級時間:2007年7月29日至8月1日
四、考級證書的頒發
考試結束后,考委會將對考試合格者頒發由文化部監制的中國音樂學院社會藝術水平考級證書。對考試不合格(不通過)者只發給由考委簽名的評審結果及填寫簡要評語的評審表,并可退還證書費。
五、收費標準(含報名費、考級費、證書費):
一級90元,二級100元,三級110元,四級120元,五級130元,六級140元,七級150元,八級160元,九級170 元,十級180元。
鋼琴演奏文憑級:400元(含精致榮譽牌工本費)。
中國音樂學院考級委員會
山東考區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