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省2008年高考藝術術科考試大綱出爐,音樂、美術術科考試內容基本與去年相同。音樂術科考試項目包括必考項、主考項、副考項和加試項。美術術科統考包括素描、色彩、速寫三門基礎科目。考生可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stegd.edu.cn)查閱詳情。
據了解,在音樂術科考試中,考生必須參加必考項、主考項和副考項的考試,加試項限選一科,且不能與主考項和副考項重復。必考項、主考項、副考項、加試項均按照滿分100分進行評分,考生的統考總分按照規定的公式計算。美術術科統考總分滿分300分,考生總分為素描、色彩、速寫三科得分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