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中央音樂學院
綜合成績排名+文過專排
錄取原則:我校為經教育部批準的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可自主劃定高考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
專業合格考生,在高考文化課(文考)成績達到我校錄取控制分數線,經政申及體檢合格,根據各專業錄取原則,對考生的校考成績與文考成績進行綜合評價、擇錄取、寧缺毋濫;
音樂學、音樂藝術管理、音樂治療招考方向:文化課成績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2023年本科(文/理)藝術類錄取控制分數線的130%。然后,再按照專業成績、文考成績各占50%合成后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音樂教育招考方向:文化課成績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2023年本科(文/理)藝術類錄取控制分數線的130%。然后按專業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音樂表演、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各招考方向:文化課成績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2023年本科(文/理)藝術類錄取控制分數線。然后按專業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02中國音樂學院
專過文排+文過專排
控制分數線劃定辦法
音樂學:參照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
音樂教育︰參照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
藝術管理:參照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80%,不低于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高考外語成績不低于90 (150分制);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參照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65%,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
音樂表演(指揮招考方向)︰參照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0%,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
音樂表演(聲樂、器樂招考方向):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
03上海音樂學院
綜合成績排名+文過專排
錄取原則:我校為經教育部批準的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可自主劃定高考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
以下專業對考生高考外語單科有成績合格要求(150分制):音樂學不低于60分,作曲、錄音藝術、數字媒體藝術專業不低于50分,上述各專業成績排名在專業組招生計劃數前50%(不超過20名)的考生,享受合格標準降低正則,根據排名,每一名次降分額扣減1分,最高降20分;
音樂學、作曲、音樂表演專業按照專業成績由高到低排名擇優錄取;
錄音藝術專業以總折算分由高到低排名擇優錄取,折算分公式為:
04浙江音樂學院
綜合成績排名+文過專排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學、音樂表演、藝術與科技等本科專業,自主劃定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
只錄取第一志愿填報我校的考生;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表演專業(招考方向),取得我校專業校考合格證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后,以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專業校考成績同分的考生: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依次按《旋律寫作與鋼琴曲寫作》《視唱練耳》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音樂設計與制作招考方向依次按《歌曲寫作》《視唱練耳》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音樂表演專業(合唱指揮、樂隊指揮招考方向除外)依次按《視唱練耳》《樂理》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音樂表演專業合唱指揮、樂隊指揮招考方向依次按《作品指揮》(復試)、《專業口試》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05武漢音樂學院
綜合成績排名+文過專排
校考招生專業,自主劃定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
音樂表演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我校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按專業結構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音樂學(音樂學理論、音樂管理、鋼琴調律)專業,湖北省考生:按照湖北省藝術本科A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對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非湖北省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我校劃定的分數線,按總結構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總結構成績=專業結構成績×60%+高考文化課成績:750×100×40%)
音樂學(戲曲音樂)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我校劃定的分數線,按總結構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總結構成績=專業結構成績×60%+高考文化課成績;750×100×40%)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我校劃定的分數線,按專業結構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音樂教育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我校劃定的分數線,按總結構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總結構成績=專業結構成績×70%+高考文化課成績—750×100×30%)
06天津音樂學院
綜合成績排名+文過專排+專過文排
學校是教育部批準的自主劃定文化課錄取最低控制線的院校之一,按照學校劃定的文化課最低控制線錄取;
音樂教育專業(包括鋼琴主項、聲樂主項招考方向),校考專業考試合格,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我校錄取控制分數線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100分滿分)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考生高考文化課( 750分滿分)成績÷750×100×70%+校考專業成績×30%;
音樂學專業(包括音樂學理論、音樂商務與音樂傳媒和音樂批評招考方向),校考專業考試合格,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我校錄取控制分數線后,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其他專業在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我校錄取控制分數線后,按校考專業各招考方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錄取排名末位同分者,依據校考專業成績、高考文化課總分、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07沈陽音樂學院
文過專排
除藝術史論、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外,其他專業在國家政策指導下自行劃定各省文化課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自劃線原則上不低于生源省份藝術類同科類本科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
音樂學(五年制)、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五年制、視唱練耳)、錄音藝術、音樂表演、藝術與科技、音樂表演(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面向全國招生,使用校考各專業最終成績按志愿優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文理統—排隊;
音樂學(四年制)專業面向全國招生,遼寧省考生使用遼寧省藝術類統考成績按志愿優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非遼寧省考生使用校考各專業最終成績按志愿優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文理統一排隊;
錄取排名末位同分者,依次按高考文化課總分、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08四川音樂學院
統考成績文過專排
專業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均達到四川省招考委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對進檔考生,根據其填報的志愿順序擇優錄取;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學、音樂治療、音樂教育、音樂表演、錄音藝術各專業分別按專業統考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其中,音樂治療專業按音樂學(理論)專業成績錄取,文化成績達到音樂學(理論)類專業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音樂教育專業按音樂學專業成績錄取,文化成績達到音樂學專業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音樂表演(音舞)專業按音樂表演【聲樂(美聲唱法、民族唱法)、歌劇表演】專業成績排序錄取,要求考生音樂表演【聲樂(美聲唱法、民族唱法)、歌劇表演】專業成績及兼報的舞蹈類專業成績分別達到本科省控線,文化成績達到音樂表演類專業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
對音樂類專業志愿及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錄取辦法:依次以高考文化課成績總分、語文、外語的高低排序錄取。
09西安音樂學院
綜合成績排名
我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國家招生政策指導下,自行劃定各省文化課錄取最低控制線;
高考文化課成績、校考專業課成績、音樂類基本樂科成績分別達到我校規定的合格線后,依據校考專業課成績、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按比例折合成綜合成績,分專業、分省份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音樂表演專業,按照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30%(文化課成績:文化課滿分×30)+校考專業課總成績70%(專業課總成績-100×70),折合成綜合成績,分專業、分省份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錄音藝術、藝術與科技各專業按照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40%(文化課成績文化課滿分×40)+校考專業課總成績60%(專業課總成績÷100×60),折合成綜合成績,分專業、分省份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10星海音樂學院
綜合成績排名+文過專排
我校是教育部批準的自主劃線院校之一。廣東考生報考音樂教育專業執行廣東省音樂類本科線,其余專業將根據各省生源情況自主劃定專業分數線和高考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成績、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我校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將根據考生志愿順序及投檔情況,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錄取;
除舞蹈表演、舞蹈學、舞蹈編導專業外,報考其余各院系(專業)的基本樂科成績須達到我校劃定的資格線;
音樂學專業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分=(專業成績/專業成績滿分)*60+(高考文化成績/文化課滿分)*40。綜合成績相同且計劃余額不足時,優先錄取專業成績高的考生;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藝術與科技專業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分=(專業成績/專業成績滿分)*70+(高考文化成績/文化課滿分)*30。綜合成績相同且計劃余額不足時,優先錄取專業成績高的考生。
11哈爾濱音樂學院
綜合成績排名+文過專排
錄取原則:校考成績合格,高考文化課成績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原則上只錄取第一志愿填報我校的考生;
音樂表演、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考生,在高考文化課成績過線后,根據考生志愿,按照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校考成績末位同分者,音樂表演、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依次按照聽音、樂理、文化課總分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音樂學專業(音樂學理論方向)考生,在高考文化課成績過線后,根據考生志愿,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末位同分者,依次按照聽音、樂理由高到低排序錄取。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專業校考成績×50%+高考文化課成績:所在省高考文化課總分×100×50%;
音樂表演、音樂學專業(音樂學理論方向)考生基本樂理二級、聽音二級和視唱二級成績須分別達到我院劃定的合格分數線;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考生基本樂理一級、聽音一級和視唱一級成績須分別達到我院劃定的合格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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