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遴選中小學生藝術素質測評(音樂、美術)信息化應用試驗工作服務機構的公告
深圳市教育局關于遴選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藝術素質測評(音樂、美術)信息化應用試驗工作服務機構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美育工作的意見》、《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等文件要求,按照我市“全國中小學生藝術素質測評實驗區”工作安排,推進我市全面實施中小學生藝術素質測評,根據《深圳市教育局機關自行采購管理辦法》(深教〔2015〕436號)有關規定,我局面向社會遴選“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藝術素質測評(音樂、美術)信息化應用試驗工作”相關服務機構,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單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實施單位
深圳市教育科學研究院
三、總體安排
根據此項工作要求遴選出1家信息技術服務機構,匹配我市相關區域小學階段學校1所、初中階段學校1所共同開展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藝術素質測評(音樂、美術)信息平臺創建試驗工作,擬于2021年全市春季開學后啟動試驗,2021年11月10日開始驗收,形成可操作性強、符合深圳市學校藝術教育需求的優質試驗方案,擬向全市推廣。
四、承接項目
承接深圳市“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藝術素質測評(音樂、美術)信息平臺創建試驗工作”的技術服務,包括深圳市藝術學科測評題庫構建工作、藝術素質測評專家咨詢論證、專項調研工作、完善信息模塊、信息平臺應用測試、運行維護、升級改造等。
五、招標要求
(一)有承擔國家音樂、美術教材的出版和編輯的資質,能承擔相關學科的國家教材出版的主編或副主編以上的教科研團隊。
(二)確保平臺穩定性,開展過相關的線上藝術測評,在藝術測評領域具備一年以上實踐與運用的經驗,以相關中標文件為依據。
(三)可提供學生藝術素質測評機上測試基礎數據庫(音樂學科必須此項指標)、已有的含web端、移動端、windows桌面應用等個多端口的產品及服務;能對學校的過程性評價工作提供工具并實現監控等技術服務;能對學生藝術素質測評數據進行自動化管理與分析,形成學生藝術素質測評情況的分析報告。
(四)能承擔藝術教育與信息化的深度融合工作,能實現學生演唱類、書畫類測評的機器評分,能從學科特色的角度,提供區別于傳統客觀題的信息化學科題型。
(五)測評服務平臺必須能確保采集數據的保密以及防篡改,確保學生個人信息不被泄露。
(六)以專家智庫、測試研究、技術服務為基礎,根據課程標準的要求與深圳市的實際需要,建設有相應的成熟的學科綜合性評價指標,開展深圳市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藝術素質測評(音樂、美術)信息技術服務測評研究,組織專家咨詢論證、研討調研等工作。
(七)應標機構須自行組織信息平臺智庫,作為信息平臺建設完善的技術支撐,是招標評審中的重要指標。智庫須音樂、美術學科至少各5人,從事中小學音樂、美術教育教研專業人士;專家智庫應進行方案可行性研究、信息平臺研判論證、測評題庫建庫指導以及成果報告;智庫成員可按深圳市實施單位需求,多次赴深集中考察、會議。
(八)按深圳市實施單位要求,面向深圳市各級學校開展5次以上調研工作,包含問卷調查、研討會議、平臺測試等。
(九)成果呈現方式:結合平臺使用情況及本周期藝術測評服務涉及的所有內容及相關結果,生成完整的《深圳市中小學生藝術(音樂或美術)素質測評總體報告》文字材料。
(十)以上內容完成時間為2021年11月10日前。
六、經費問題
我市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藝術素質測評(音樂、美術)信息化應用試驗工作項目經費(含深圳市藝術學科測評題庫構建工作、藝術素質測評專家咨詢、研討論證與專家接待、調研組織工作、完善信息模塊、信息平臺應用測試、運行維護、升級改造等)為人民幣叁拾叁萬伍仟元整(335000.00元,含稅)以內,按照綜合評審確定此項目中標單位。在試驗期間內不足經費由服務機構自行解決。
七、申報條件
(一)要求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運營滿2年以上、從事所承接項目行業的專業機構。同等條件下,有符合本項目需求的試驗方案,且曾開展過中小學生藝術素質測評相關項目案例及相關應用實踐經歷的優先;
(二)有較強的專業團隊和較高的敬業精神,有符合教育部下發的《中小學生藝術素質測評指標體系(試行)》的信息平臺模塊和技術支持,社會信譽度高、成效好;
(三)近三年無違法違紀違規記錄。
八、時間安排
(一)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深圳市教育局在深圳市教育局(http://szeb.sz.gov.cn/ )網站發布項目公告。
(二)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須按照項目需求,填報“項目申報書”(見附表),于2021年3月19日(星期五)12:00前發送電子郵件并郵寄到紙質件(加蓋單位公章)一式5份至深圳市教育局(以郵戳和電子郵件收到時間為準),請在信封或郵件處注明“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藝術素質測評(音樂、美術)信息技術服務”字樣。
(三)審查投標資格,需驗原件、留存復印件,確定入圍機構。
(四)我局將召開現場評標會議,采取現場宣講、綜合評分對符合條件的申報方案進行評審確認。3月下旬組織現場評審(具體事項另行電話通知)。
(五)我局最終確定1家承接單位,并進行為期3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與承接單位簽訂書面采購合同。
九、監督投訴
紀檢監察投訴舉報電話聯系人:龍寧、范貴寧,電話:88121796、88125135。
十、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2077室
郵政編碼:518026
電子郵箱:szyishu@sz.edu.cn
聯系人:渠老師
電話: 0755—88120325
附表:項目申報書
深圳市教育局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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