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考試內容及分值
考試內容及分值
專業類別 | 科目 | 分值 | 備注 | |
美術與 設計學類 | 素 描 | 100 | ||
速 寫 | 100 | |||
色 彩 | 100 | |||
音樂學類 | 初試 | 基本條件測試 | 合格、不合格 | 1.音樂學類、舞蹈學類、播音與主持類專業加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經過初試選拔后進入復試,復試成績作為考生藝術加試最終成績(音樂學類和舞蹈學類總分200分,播音與主持類總分100分)。
2.音樂學類、舞蹈學類、播音與主持類考試大綱見附件1、2、3。 |
樂感測試 | 100 | |||
聲樂演唱 | 100 | |||
復試 | 基本樂理 | 50(筆試) | ||
視唱練耳 | 50(面試) | |||
聲樂演唱 | 50(面試) | |||
舞蹈與器樂展示 | 50(面試) | |||
舞蹈學類 | 初試 | 面試 | 60 | |
基本條件測試 | 140 | |||
復試 | 藝術素養 | 110 | ||
專業能力 | 90 | |||
播音與 主持類 | 初試 | 自我介紹 形象氣質 | 25 | |
自備文稿朗誦 | 50 | |||
才藝展示 | 25 | |||
復試 | 指定稿件創作 | 20 | ||
即興表達 | 40 | |||
即興主持 | 30 | |||
考官提問 | 10 |
(一)美術與設計學類
考生自備2B、3B繪畫鉛筆、橡皮、美工刀、調色盒、水粉筆(5支,應大小不同)、水粉顏料(12色或24色,白色顏料可多備一支)、畫架(畫板、凳子)、圖釘或不干膠和小塑料盆等考試用具。
(二)音樂學類
考生自備考試科目所需的音樂(光盤)、樂器(除鋼琴外)、簽字筆等考試用具。
(三)舞蹈學類
考生必須身著單薄舞蹈練功衣褲和舞蹈練功鞋,復試階段可穿現代舞鞋。
(四)播音與主持類
初試階段,考生允許淡妝考試(新娘妝、舞臺妝等濃妝不允許參加面試);服裝自選,以莊重、大方為準,避免奇裝異服;男女生著正裝鞋,旅游鞋、涼鞋等非正裝鞋類不得進入考場;初試考生一律免冠,女生發型簡潔、大方。復試階段,考生可以帶妝考試,但不得過于濃艷。服裝與鞋帽等要求與初試一致。
音樂學類、舞蹈學類、播音與主持類考生須認真查看考試大綱,未達到報考要求者,一律不予初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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