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投檔與錄取原則
投檔錄取
(一)投檔原則
1.梯度志愿投檔原則: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專業)、使用校考成績的本科院校,省招生考試院在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均合格的生源中,根據考生志愿全部投檔或按院校要求投檔。
2.平行志愿投檔原則:采取“多類兼報,位次優先,遵循志愿,一輪投檔”的辦法,即使用我省專業統考成績的本科院校(專業)、高職(專科)院校,省招生考試院在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均合格的生源中,根據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投檔,專業統考成績相同按高考文化合計總分位次排序,文化合計總分位次相同藝術(文)考生優先。投檔時原則上按招生計劃數100%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放檔案。
3.省外在我省無招生計劃的院校:省招生考試院于2022年考生填報志愿結束次日,將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通知其第一志愿報考院校,第一志愿招生院校須按事先公布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并于2022年7月7日前將擬錄取名單報省招生考試院核準備案,省招生考試院核準無誤后,按擬錄取名單投檔。
(二)錄取批次
設置三個錄取批次,錄取順序為:
1.梯度志愿本科院校(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專業)、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本科院校);
2.平行志愿本科院校(使用統考成績錄取的本科院校);
3.平行志愿高職(專科)院校。
(三)錄取原則
1.錄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員會領導下,由省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按照“學校負責、省招生考試院監督、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處理”的原則實施新生錄取工作。
2.高校對進檔考生可按照教育部要求的三種錄取模式進行錄取,即在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均合格的進檔考生中,一是根據專業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二是根據文化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三是根據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各占一定比例之和排序,從高到低錄取。招生院校須將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寫入本校招生章程,并在我省的投檔范圍內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3.考生參加藝術類專業錄取時,只享受少數民族政策性照顧,不享受其他政策性照顧。
4.藝術類專業錄取的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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