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2021年音樂類、舞蹈類專業課省內院校校際聯考考場規則
考場規則
(一)筆試科目
1、考生憑身份證和聯考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并須接受身份驗證和金屬探測器檢查。
2、開考前30分鐘入場,考生入場后不得離開考場,直至本場考試結束。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場。
3、考生入場后,將聯考準考證、身份證放在課桌靠走道一側的上角,以便核驗。
4、嚴禁攜帶各種無線通訊工具、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書報、資料、手表和其他計時工具等非考試必需物品進入考場。
5、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交換試卷、答卷紙,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6、考生必須按要求在指定的答題區域完成答題,超出答題區域答題無效,嚴禁在試卷上做任何標記,否則該科試卷按零分記。
7、開考信號發出后才能開始答題,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后停止答題,并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逗留,不準將答題卡、試題帶出考場。
(二)專業面試
1、考生憑本人身份證、聯考準考證嚴格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考試時不允許化妝,不允許穿演出服。
2、考生進入備考室時,應攜帶樂器(除鋼琴外)、鋼伴曲譜(五線譜)、服裝(舞蹈考生練功服)、舞曲或伴奏音樂U盤(U盤根目錄下僅有一首考試曲目)等。
3、考生應在備考室做好考前準備,調好樂器。進入備考區域考生不得攜帶、使用任何通訊工具,不得拍照,不得隨意出入或與他人交談,否則按違規處理。
4、在備考室點名后有工作人員隨機抽出考場號,自動生成本組考試順序號;遲到或未按規定時間點名抽簽者取消考試資格。
5、考生應按照工作人員指引進入規定考場考試,驗證身份證后才能入場參加考試,面試過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評人員傳遞信息,一經發現按作弊對待,該項考試成績以零分記。考完迅速帶齊個人物品退場。
6、所有專業不允許自帶伴奏人員。聲樂考場、音樂教育考場內均安排有鋼琴伴奏老師,考生只需提供正譜(五線譜)即可,伴奏不收取任何費用。
7、視唱練耳考試,不得將試題帶離考場,否則按違規處理。
(三)對違規行為的處理
1、考生必須自覺服從監考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秩序。
2、如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有關規定處理,并記入考生誠信電子檔案;涉嫌違法的,移送當地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及有關法規進行處理。
3、音樂類、舞蹈類專業課省內院校校際聯考屬于國家教育考試的組成部分,其考試成績是高考成績的組成部分,對在音樂類、舞蹈類專業聯考考試中有作弊行為的考生,不僅取消其藝術類專業招生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而且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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