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樂學院2020第二屆中國藝術歌曲國際聲樂比賽(線上)總章程
為推動中國藝術歌曲事業的持續發展,上海音樂學院于 2018年曾成功舉辦首屆中國藝術歌曲國際聲樂比賽,眾多國內外優秀人才脫穎而出。作為中國藝術歌曲的歷史重鎮,上海音樂學院舉辦藝術歌曲聲樂比賽,是積極推動中國藝術歌曲事業發展的舉措之一,除了不斷挖掘中國藝術歌曲寶藏、加強理論研究之外,更要繼續推動創作,推動中國藝術歌曲走向世界。作為一項常規性的比賽,該賽事每兩年舉辦一次。
2020 年,上音將如期舉辦第二屆中國藝術歌曲國際聲樂比賽。
鑒于全球疫情對跨境交流人員往來的影響,經大賽組委會謹慎決定,本次大賽改為線上比賽,具體細則參見章程中的賽程設置。
賽 程 設 置
比賽分為網絡初選、網絡復賽與網絡決賽
時 間 | 活動 |
2020 年 10 月 1 日-10 月 3 1 日截止 | 網絡報名、視頻提交及初選 |
2020 年 11 月 4 日 | 晉級參賽資格名單公布 |
2020 年 11 月 5 日-11 月 1 3 日截止 | 網絡復賽視頻提交 |
2020 年 11 月 15 日 | 晉級決賽名單公布 |
2020 年 11 月 16 日 -22 日 截止 | 網絡決賽視頻提交 決賽 |
2020 年 11 月 25 日 | 網絡決賽(直播) |
2020 年 11 月 26 日 | 獲獎者名單公布 |
大 賽詳 細 章 程
本次比賽由中國藝術歌曲國際聲樂比賽組織委員會(以下簡稱“組委會”)負責賽事具體的組織管理工作。
組委會全權負責對各輪比賽選拔、頒獎、獲獎者音樂會等及其他相關活動的錄音、錄像、電視電臺播映、網絡傳播以及比賽相關音像制品的制作、出版和發行,所有因比賽而產生的音像制品及衍生產品的著作權歸組委會所有,就此組委會不再向選手另付報酬。參賽者及團隊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法規。
報名要求
1、參賽年齡:
凡年齡在 18-40 歲之間(1980 年 10 月 1 日至 2002 年 10 月 1 日)的選手,均可申請報名參加比賽,參賽者國籍、種族、性別不限。
2、報名者必須以中文或英文提交如下材料:
①填寫報名表。(見附件),本次大賽報名工作由上海音樂學院與上海東方網開展合作,選手可在上海音樂學院官網與東方網官網進入比賽注冊報名窗口,務必使用 PC 端登陸注冊,準備相關報名材料,并按照流程完成注冊報名工作。
②兩寸標準照電子版。
③護照或本人身份證電子版。
④個人簡歷。
⑤接受專業教育的畢業證書或在學證明電子版。
⑥提交兩首中國藝術歌曲的演唱視頻至注冊報名系統。
錄制須知:要求放置在穩定的平臺、架子上,錄制過程中避免晃動設備,防止畫面模糊。錄制視頻時,須從身體正面錄制,全身入鏡,普通手機橫屏拍攝、無濾鏡、動作、表情清晰,鏡頭固定,每首曲目不得編輯或剪接,錄制背景為清晰純色,無擴音設備,演唱者與鋼琴伴奏者同時入境。錄音錄像制品需能看清表演者的表演狀態、需在提交時注明參賽者姓名、參賽曲目、作曲家、曲目時長等信息),曲目自選。
注:
報名材料填寫不清或所附材料不齊全的,報名視為無效,報名材料不予退還。組委會將對選手材料保密,并有權要求選手補充材料。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接受報名, 2020 年 10 月 31 日截止。以郵件形式向組委會提交全部報名材料與演唱視頻 MP4(720P 清晰度)文件,逾期報名無效。
注:
(1)報名時報送曲目需用作品原文填寫曲目名稱(全稱、選自)及作曲家名(全稱);
(2)填寫曲目信息時需正確填寫,一旦提交將無法進行修改(如因選手報送曲目有誤產生的成績問題,組委會概不負責);
(3)視頻演唱曲目需與報送曲目一致;
(4)所有作品請使用鋼琴伴奏,原文、背譜、背詞演唱;
(5)網絡復賽與網絡決賽曲目可與網絡初選曲目重復(但需要重新錄制并上傳);
3、報名費用:200 元
報名者須在 2020 年 10 月 31 日以前(以匯款日期為準),通過微信掃描下方二維碼繳付 200 元報名費至組委會,轉賬需注明“選手姓名+第二屆中國藝術歌曲比賽”報名費均不退還。
二維碼另附
4、參賽選手資格確認
組委會根據選手報名材料進行初賽預選,以確定報名者的參賽資格,并將結果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前以傳真、電子郵件或電話聯系等方式通知報名者,同時向報名者發出正式參賽邀請函。
參賽須知
1、本比賽分初選、復賽、決賽三輪進行。復賽、決賽演唱曲目不得重復。
2、復賽曲目如有更改,必須在 2020 年 11 月 5 日以前向組委會申報,比賽期間不得更改曲目。
3、比賽期間,參賽選手未經組委會許可,不能與評委交流或接受輔導幫助。若發現此類現象,該選手將被取消參賽及獲獎資格;如在獲獎證書及獎金頒發后發現此類現象,該選手的獲獎證書將被宣布無效,獎金將被收回;同時上述決定將在比賽現場及官方網站發布通告。
4、每輪比賽后組委會只公布晉級選手的名單。
5、比賽評審委員會對各輪比賽的評定為本比賽不可改變的最后決定。
比賽流程與獎項
比賽曲目需在組委會規定的 A、B 組作曲家作品中進行選擇(兩組作曲家分組見附件)
初賽(鋼琴伴奏)
自選中國藝術歌曲兩首
復賽(鋼琴伴奏)
演唱一首藝術歌曲
A 組作曲家中國藝術歌曲一首
或者 B 組作曲家中國藝術歌曲一首
決賽(鋼琴伴奏)
A、B 組作曲家中國藝術歌曲各一首
附則
1、 如發生本章程中沒有規定的問題,最終解決將以組委會意見為準。
2、任何與本次比賽有關的起訴,法律事宜須依中國法律在中國法庭解決。
3、若有任何爭議,本章程將作為解決爭端的依據;比賽組織委員會對本章程享有最終解釋權。
4、凡申請報名者在參賽報名表中簽名后,即視為同意本章程中所有內容并承諾遵行。
附錄
A 組作曲家:(按姓氏筆畫排序)
丁善 德 朱踐 耳 劉熾 劉 雪庵 江 文也 李 劫夫 李 惟寧 應 尚能
張寒 暉 陸華 柏 陳田 鶴 青主 冼 星海 趙 元任 施 光南 賀 綠汀
聶耳 夏之秋 桑桐 黃自 蕭友梅 譚小麟 黎英海
B 組作曲家:(按姓氏筆畫排序)
葉小綱 王建中 印 青 呂遠 朱良鎮 關峽 杜鳴 心 楊立青 谷建
芬 陸在 易 尚德義 周易 鄭 秋楓 孟衛 東 孟慶 云 趙季平 徐沛
東 徐景新 奚其明
本次大賽共設置獎項如下:
1、 一等獎 1 名、二等獎 2 名、三等獎 3 名、優秀獎 4 名。
一等獎 1 名:獎金 100000 元
二等獎 2 名:獎金 50000 元
三等獎 3 名:獎金 10000 元
優秀獎 4 名:獎金 5000 元
2、為紀念黃自先生在中國藝術歌曲所做出的突出貢獻,評審委員會還將對決賽階段演唱黃自作曲的藝術歌曲的選手評選出 1 名“黃自作品演唱特別獎”。
注:大賽組委會鼓勵歡迎選手選用新作品參賽
比賽評審成員由國際、國內著名聲樂教育家、歌唱家、作曲家、評論家等組成,由組委會統一邀請,初賽評委 10 位,復賽、決賽 7 位。比賽獲獎者將有機會受邀參加 2021 年上海音樂學院演出季與上海之春國際音樂節相關演出。
中國藝術歌曲國際聲樂比賽比賽籌備組委會
地址:上海市徐匯區汾陽路 20 號上海音樂學院 教學樓 1108a
郵編:200031
電話:021-64314860 021-64314952
聯系人: 俞越、劉覽、俞一菲老師
電子郵箱:sgx@shcmusic.edu.cn /liulan@shcmusic.edu.cn
網站:http://www.shcmusic.edu.cn/ www.eastday.com
上海音樂學院
中國藝術歌曲國際聲樂比賽組委會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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