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藝術素養教育應該提倡“考級”和“評價”
一、關于藝術素養
藝術素養主要是指具備一定的藝術基礎知識、技能與審美能力。任何藝術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美術、音樂和舞蹈等,都代表了特定的情感和思想,孩子通過藝術教育的學習,具備了藝術方面的基礎知識與一定的審美能力,又通過各方面的積累成為他們身上一種由內而外的氣質。
藝術素養對學生的成長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義。通過培養和提高學生對藝術的感受力、鑒賞力和創造力,可使他們完善品格,豐富感情,開拓思路。如果說,擁有一定的美術技能或者器樂特長還不是十分重要的話,那么,這種發現美,認識美,感知美的能力卻是孩子今后成長生活中必不可少的。
藝術素養的內涵不等同于藝術知識和技能,它更強調通過藝術學習和活動,學生具有將藝術知識、技能、個人情感經驗等綜合運用于生活以及社會發展的意識和能力;形成藝術創意思維、批判性思維,能夠理解藝術的人文內涵和價值,具有從社會、文化、歷史等語境探索、分析和闡釋藝術的能力。
僅注重藝術技能,而忽視藝術素養的教育,是不完整的。同樣,衡量一個校外教育機構的辦學質量高低,藝術素養是檢驗教育成果的試金石。
二、為什么要進行藝術素養評價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和改進學校美育工作的意見》指出: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美育,讓他們具備滿足“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所必備的藝術審美素養。可見,藝術素養教育是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內容中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
現今社會競爭激烈,凡是有思想有頭腦的家長,都在有意識地培養孩子綜合素質,目的是為他(她)今后踏入社會擁有競爭力。藝術素養的培育,是孩子今后人生規劃的基礎,對于專業報考、行業選擇和崗位技能都有著重要的意義。通俗地講,無論是成為明星、藝術家,還是在領導崗位的管理才能,都與孩子從小的藝術素養培育密切相關。因此,通過優秀的藝術教育實現藝術素養的培育,就顯得尤為重要!
我國當前教育現狀是,學校教育扮演著“應試”的角色,校外教育機構自然就成了孩子接受藝術教育的首選。當前,在全國從事校外藝術教育的培訓機構多達20萬多家,分別開展美術、音樂和舞蹈等專業課程的培訓,其常設的教育理論和社會實踐活動,也都對中小學生的藝術素養教育起到了決定性作用。但由于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的課程設置、教材教具和師資力量等缺乏統一的標準,因此通過以“評”促“建”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三、評價的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推進中小學素質教育深入實施,促進人才培養縱深發展;建立和完善符合審美教育要求的中小學藝術素養評價體系,促進校外藝術教師隊伍建設,提高校外藝術教育質量,提高學生審美和人文素養。
四、評價的依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號)、《教育部關于推進學校藝術教育發展的若干意見》(教體藝〔2014〕1號)、《教育部關于印發〈中小學生藝術素質測評辦法〉等三個文件的通知》(教體藝〔2015〕5號)等文件;2011年頒布的全國普通中小學義務教育音樂、美術課程標準和2013年教育部頒發的《中等職業學校公共藝術課程教學大綱》。
五、評價的目的(一)了解和衡量接受校外藝術教育學生的綜合能力,促進學生個性發展、特長發展。 (二)了解校外藝術教育課程實施及課堂教學狀況,以及影響校外藝術教育質量的主要因素。 (三)了解區域性中小學生校外藝術素養教育的總體水平以及不同地區的差異情況。 (四)落實教育部關于將藝術素質測評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以及教育現代化和教育質量評估體系,并將評價結果作為綜合評價學生發展狀況的內容之一,以及逐步對學生中考和高考錄取進行指導和建設性學習。
六、評價的原則(一)導向性原則。評價工作以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作為基礎,遵循藝術教育的基本規律,體現素質教育的要求,通過評價促進校外教育機構強化藝術教師隊伍建設,促進校外教育機構創新教學思維,促進學生發展藝術特長和提高學生審美素養。 (二)發展性原則。評價工作既關注學生藝術素質水平,也關注藝術課程的開設、教學和管理;既關注藝術教育器材、設備和場地建設,也關注教師配備、教學理念和評價機制,全面分析校外藝術教育成果、條件、師資等方面的關系。通過藝術素養評價分析,為各地區尤其是校外教育機構藝術教育提供建議,達到改進教學管理,優化教學方法、促進學生發展的目的。 (三)整合性原則。評價工作將貫穿校外藝術教育機構全年的工作安排,結合教育教學工作的過程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等相關工作階段、環節有機進行。 (四)操作性原則。遵循“簡便易行、客觀公正、逐步深化”的基本思路,避免繁瑣和形式化的評價方式方法,評價指標、評價內容和評價方式具有可操作性,保證認證的信度和效度。
七、評價方式、內容和方式
(一)評價4-12歲學生在校外藝術教育機構按課程標準規定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藝術欣賞及藝術表現能力;本部分內容考核由各校外藝術教育機構自行開展,接受區域負責中心監督。
評價4-12歲學生通過在校外藝術教育機構的學習,掌握并真正理解藝術知識,是否能夠以象征和隱喻的特有藝術形式,流暢地使用藝術語言進行創造、表現、制作、展示、回應和連接的能力;能夠將藝術知識、技能運用到其他學科、環境和情境之中。本部分內容考核由區域負責中心實施,考生做題完成(部分學員可以在家長的協助下進行)。
(二)評價標準
作者: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素質教育研究所 汪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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