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屆“吉林音樂獎”賽事評選活動暨第十二屆中國音樂“金鐘獎”評選推送活動細則
中國音樂“金鐘獎”各專業比賽的設立,推動了我國音樂藝術的發展,促進了各專業演奏人才的成長。通過比賽、展演的方式,遴選、挖掘出更多成績優秀的青年專業演奏者。“吉林音樂獎”是由吉林省文聯、吉林省音樂家協會主辦,全省唯一常設的音樂類賽事評選活動。兩大賽事的強強聯手,必將推動我省音樂事業的整體發展,先將各專業賽事說明如下:
一、參賽對象
參賽選手為15-35周歲(1984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間出生)的吉林籍演奏者。
二、報送名額
1、省內各地市及各高校需按名額分配表要求向省音協報送;
2、吉林省音協按中國音協名額分配表要求向中國音協報送;
三、報送方式
1、初選階段:各地市音協和各高校、樂團及各專業學會自行要求;
2、復選階段:經初選選拔后,由地市音協和各高校、樂團及各專業學會推送,向省音協報送選手登記表及演奏錄像,錄像要求直錄不得有任何畫面轉換或合成因素,嚴格要求音、像同步)省音協將組織專家對影像資料進行評選。
3、終選階段:a、通過復選階段晉級的選手,將進入在長春舉行的終選評選階段。選手需交二寸免冠照片(2張)、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報;
b、參賽選手可選擇各地音協、各高校、院團及所屬專業學會報名參賽,但不可重復報名;
四、終選方式
各地市、高校推送的選手,將統一參加省音協在長春舉辦的終選推送活動,最終將按獲獎或得分情況完成向中國音協推送工作;
五、參賽曲目
※※※※省內終選階段的小提琴、二胡、聲樂各專業選手,可選用復賽、半決賽所規定的作品進行省內評選(其要求同中國音樂金鐘獎要求),也可自行選取同等難度的其它作品※※※※
【小提琴】參考曲目
1、復賽階段:25分鐘以內
a、自選巴赫小提琴無伴奏奏鳴曲g小調、a小調、C大調(第一、二樂章或第三、四樂章,不反復)1首;
b、自選帕格尼尼隨想曲1首;
c、自選莫扎特第一至第五小提琴協奏曲的第一樂章(包括華彩);
2、半決賽階段:35分鐘以內
a、自選1首中國獨奏作品(帶鋼琴伴奏;可節選刪減,限6分鐘以內);
b、組選一首貝多芬創作年代以后的外國著名作曲家(為小提琴和鋼琴而作)有代表性的奏鳴曲(全曲)。賽前由評委公布演奏樂章;
c、自選巴齊尼、拉威爾、帕格尼尼、薩拉薩蒂、圣-桑、維尼亞夫斯基等技巧性樂曲1首(帶鋼琴伴奏);
d、自選克萊斯勒創作或改編的樂曲1首(不含前奏與快板;宣敘調與諧謔曲);
3、決賽階段:樂隊協奏
參考曲目:巴托克第二協奏曲、貝多芬、勃拉姆斯、德沃夏克、門德爾松、帕格尼尼No.1、普羅科菲耶夫、升-桑、西貝柳斯、肖斯塔科維奇No.1、柴可夫斯基、維厄當No.5、維尼亞夫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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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胡】參考曲目
1、復賽階段(無伴奏演奏)
a、抽取規定曲目1首演奏;
《二泉映月》(華彥鈞曲,組委會指定版本)
b、從下列規定作品中任選2首,現場抽取1首演奏;
《陽光照耀著塔什庫爾干》(陳鋼編曲、劉天華移植)
《長城隨想》第二樂章——烽火操(劉文金曲)
《二胡隨想曲No.2——蒙風》(高韻青曲)
2、半決賽
a、從下列規定的作品中自選1首演奏(無伴奏演奏):
《流波曲》(孫文明曲)
《彈樂》(孫文明曲)
b、從下列規定的中國作品中自選1首作品(可用非電聲樂器伴奏,伴奏人員不超過2人):
《葡萄熟了》(周維曲)
《椰島風情》(陳軍曲)
《江南春色》(馬熙林、朱昌耀曲)
《姑蘇春曉》(鄧建棟曲)
《豫鄉行》(宋國生曲)
《河南小曲》(劉明源編曲)
《陜北抒懷》(陳耀星、楊春林曲)
《秦腔主題隨想曲》(趙震霄、魯日融編曲)
《紅軍哥哥回來了》(張長城、原野曲)
《草原新牧民》(劉長福曲)
《翻身歌》(張擷誠曲、王國潼編曲)
《金珠瑪米贊》(王竹林曲)
《一枝花》(張式業編曲)
《皮影調》(趙硯臣編曲)
《山村小景》(陳耀星曲)
《寒鴉戲水》(潮州音樂 郭鷹傳譜 閔惠芬改編)
c、從下列作品中任選2首作品(每首作品12分鐘以內),現場抽簽1首演奏(鋼琴伴奏):
《光明行》(葉小鋼曲)
《第二二胡狂想曲》(王建民曲)
《第二二胡協奏曲——追夢京華》第三、四樂章(關乃忠曲)
《雪山魂塑》(劉文金曲)
《阿曼尼莎》(王丹紅曲)
《云南印象》(阮昆申曲)
《藍色星球——地球》(王乙聿曲)
3、決賽
a、從下列規定的作品中自選1首演奏(無伴奏演奏):
《月夜》(劉天華曲)
《病中吟》(劉天華曲)
《閑居吟》(劉天華曲)
《獨弦操》(劉天華曲)
b、自選1首作品(8分鐘以內,可用非電聲樂器伴奏,伴奏人員不超過2人);
c、演奏1首組委會特邀作曲家創作的中型二胡作品,樂隊協奏。2019年8月15日通過中國音協網(www.chnmusic.org)發布。選手接到復賽通知后,再向組委會報送該輪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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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樂】參考曲目
復賽、半決賽、決賽曲目不得重復。
規定演唱時間的輪次,演唱凈時長高于規定演唱時間的上限將被叫停,不影響比賽成績。
比賽不用音響,一律用鋼琴伴奏(參賽選手自帶鋼琴伴奏人員)。
【美聲組】
(一)選拔賽(共2首曲目,評委有權終止選手演唱,要求選手演唱另外一首曲目,現場演唱5分鐘以內)
1.自選1首外國歌劇詠嘆調;
2.自選1首藝術歌曲。
(二)復賽(共2首曲目,總曲目凈時長不超過10分鐘,選手需按曲目順序進行比賽)
1.自選1首中國作品;
2.自選1首外國作品。
(三)半決賽(共3首曲目,總曲目凈時長不超過15分鐘,選手自行確定演唱順序)
1.自選1首外國古典作品(貝多芬及其以前的作曲家所創作的歌劇選段,包括清唱劇、康塔塔、彌撒、圣詠等)或外國藝術歌曲;
2.從下列作曲家中自選1首中國作品;
任光、劉雪庵、江文也、江定仙、應尚能、張寒暉、陳田鶴、陸華柏、青主、冼星海、趙元任、賀綠汀、聶耳、 黃永熙、黃有棣、黃自、蕭友梅、譚小麟
3.自選1首外國歌劇詠嘆調。
注:半決賽的2首外國作品,必須用不同外國語言演唱。
(四)決賽(共2首曲目,總曲目凈時長不超過12分鐘)
1.自選1首中國歌劇詠嘆調或二十一世紀以來創作的中國作品;
2.自選1首外國歌劇詠嘆調或外國藝術歌曲。
【民族組】(選手需按曲目順序進行比賽,演唱語言不限。)
選拔賽
自選1首中國作品,題材不限(現場演唱5分鐘以內)。
(二)復賽(共2首曲目,總曲目凈時長不超過10分鐘)
1.自選1首古曲或從下列作曲家中自選1首中國作品;
蕭友梅、趙元任、青主、任光、應尚能、張寒暉、賀綠汀、黃自、劉雪庵、冼星海、
陳田鶴、丁善德、黃有棣、聶耳、夏之秋、陸華柏、桑桐、江定仙、黃永熙
2.自選1首中國歌曲。
(三)半決賽(共3首曲目,總曲目凈時長不超過15分鐘)
1.從古曲或為古詩詞譜曲的創作歌曲中自選1首;
2.自選1首中國歌劇選段;
3.從中國傳統民歌、改編民歌或中國藝術歌曲中自選1首作品。
(四)決賽(共2首曲目,總曲目凈時長不超過10分鐘)
1.自選1首二十一世紀以來創作的中國作品;
2.自選1首中國民族聲樂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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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獎勵辦法
終選階段獲得優異成績的選手,將按所設獲獎名額分配獲得由吉林省文聯和吉林省音樂家協會頒發的“吉林音樂獎”證書,并按個人成績優先推送參加全國音樂金鐘獎賽事。
七、各階段賽事日期
1、發放通知、選手報名階段:自通知發起至3月30日前完成參賽選手報名工作;
2、初選階段:4月19日前,省內初選結束,并按名額分配要求,完成報送省音協工作;
3、復選階段:4月30日前,省音協組織專家完成對各專業選手報送的影像資料進行評選;并公布晉級選手名單(省音協官網)
4、終選階段:5月20日前,在長春舉辦首屆“吉林音樂獎”賽事評選活動即第十二屆中國音樂“金鐘獎”評選推送活動總決賽,并舉行頒獎晚會(具體日期另行通知);
4、全國報送階段:5月末之前報送中國音樂家協會;
八、活動咨詢
聯 系 人:朱梅林 15104469559
劉思洋 13596197735
辦公電話:0431-85660388
聯系單位:吉林省音樂家協會
中音在線:在線音樂學習門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