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南師范大學2018年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原則
藝術類專業:
(1)校考專業:在校考專業成績合格(如考生所在省份有專業統考或聯考要求的,考生還需取得所在省專業統考或聯考合格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計算綜合分[綜合分=(專業成績/200)×70+(文化成績/文化總分)×30],根據綜合分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若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名;若專業分仍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的原始分之和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名。
(2)非校考專業:在考生專業統考或聯考成績合格和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使用生源所在省份相關專業統考或聯考專業成績,在出檔生源中計算綜合分[綜合分=(專業成績/專業總分)×70+(文化成績/文化總分)×30],根據綜合分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若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名;若專業分仍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的原始分之和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名。
(3)列入江西省藝術類提前本科批次計劃的專業,考生在取得專業統考合格證和文化成績達到江西省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考生小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擇優錄取。
(4)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僅錄取有該專業志愿的考生。
若生源地所在省招辦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規定執行。
精品視頻課程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