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業大學2018年藝術類考生錄取及專業安排原則
藝術類考生的錄取及專業安排原則
(一)江蘇省考生參加省藝術專業統考,具體要求按江蘇省相關規定執行。
(二)江蘇省以外的其它省份,考生須參加本省專業聯考和我校單獨藝術專業考試,專業成績雙合格且文化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者,根據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文、理統一排序)。綜合分計算方法為:綜合分=專業總分(校考成績)+文化總分+加分(各省政策性加分)。
(三)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原則安排專業。綜合分同分情況下,先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再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四)福建等其他省份對藝術類錄取原則有特殊要求的,學校執行當地教育主管部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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