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大學2018年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辦法
藝術類考生錄取辦法:
(1)遼寧省生源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藝術類各專業限招遼寧省藝術類專業統考合格考生。
音樂學(師范類)專業: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志愿優先,在遼寧省招辦劃定的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業課成績+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招收美聲鋼琴、民聲鋼琴考生)。
音樂表演專業: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志愿優先,在遼寧省招辦劃定的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統考專業合格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招收文科考生)。
舞蹈表演(培養方向:健美操)專業: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志愿優先。在遼寧省招辦劃定的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統考專業合格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體育學院授課)。
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志愿優先,在遼寧省招辦劃定的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統考專業合格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美術類專業: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分數優先,即考生文化課成績達到遼寧省招辦劃定的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2+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繪畫、中國畫、雕塑三個專業招收文科考生)。
(2)外省生源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音樂類、舞蹈表演專業承認考生所在省份專業統考成績(無統考省份承認其他本科院校專業校考合格成績);山東省廣播電視編導、美術類專業承認山東省廣播電視編導和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其它省份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美術類限招我校校考合格考生。
音樂學(師范類)專業: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志愿優先,承認投放計劃省份統考合格成績,考生文化課成績達到投放計劃省份招辦劃定的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內蒙古自治區考生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成績*40%+專業成績*6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音樂表演專業: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志愿優先,承認投放計劃省份統考合格成績(無統考省份承認其他本科院校專業校考合格成績),考生文化課成績達到投放計劃省份招辦劃定的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考生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舞蹈表演專業(培養方向:健美操方向):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志愿優先,承認投放計劃省份統考合格成績(無統考省份承認其他本科院校專業校考合格成績),考生文化課成績達到投放計劃省份招辦劃定的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考生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體育學院授課)。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山東省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分數優先,考生文化課成績達到山東省招辦劃定的藝術類文化課錄取控制線上,按山東省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統考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業成績*750/300*30%+文化成績*7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其它省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志愿優先,考生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省招辦劃定的藝術類文化課錄取控制線上,按我校校考專業合格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志愿優先,考生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省招辦劃定的藝術類文化課錄取控制線上,按我校校考專業合格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美術類專業: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分數優先,即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省招辦劃定的藝術類文化課錄取控制線上,山東省美術類考生,按山東省美術類專業統考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業成績*750/300*70%+文化成績*3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其它省美術類考生,按我校校考專業合格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當填報第一次征求志愿時,我校校考合格考生和生源省份統考合格考生均可報考,我校校考合格考生優先錄取,當填報第二次征求志愿時,按我校公布的具體錄取原則為準)。
備注:以上所有省份的考生藝術類專業成績或者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照考生文化課成績高低擇優錄取,若文化課成績再相同,按照考生數學、語文、外語三科成績之和擇優錄取。專業安排實行志愿優先的專業,無專業級差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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