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音樂理論:音樂人類學的“中國經驗”
所謂中國音樂理論的話語權的探討與思考,是在國際學術語境中接受、學習和反思西學的基礎上展開的。因此,中國音樂理論話語體系的探討就是立足于中國語境、知識體系、理論思考的言說。本文是以音樂人類學在中國的建設與發展所獲得的“中國經驗”為基礎而展開的相關思考。
“中國經驗”的界定
筆者在《音樂人類學的中國實踐與經驗反思及其發展設想》中對音樂人類學在中國發展過程進行梳理的同時,首次提出了音樂人類學的“中國經驗”這一概念。之后,陸續有不少音樂學者在論及相關問題時也采用了“中國經驗”的提法。為促進研究的深入,加強學術的共識,有必要在音樂研究中,尤其是在音樂人類學范疇內的探索,對“中國經驗”概念進行學理上的界定。“中國經驗”需要進行以下一些學理性思考。
一是學科意義上的“中國經驗”。音樂人類學(或稱民族音樂學)是Ethnomusicology這個西來學科的譯名,當這個英語術語進入中國之后,必然涉及中文學術語境的理解和認知的問題。因此,“中國經驗”也必將思考中國語境中的Ethnomusicology的學術稱謂的翻譯與理解,以及學科概念的重新建構。雖然似乎只是譯名問題,但其涉及與中國既有的豐富而深厚的音樂學術傳統,即民族民間音樂研究、中國傳統音樂研究在研究對象、方法的交集與重疊,以及差異性關系。因此,譯名對于在中國語境中的學科認知的重構具有重要的“中國經驗”的意義。
二是研究視角、領域和范疇的“中國經驗”。一方面,盡管音樂人類學作為一個舶來學科,其在中國語境中所服務的主要對象無疑是“家門口的研究”。然而,作為研究視角并非必須局限于中國本土,中國學者的海外研究,例如羅藝峰的馬來音樂文化研究、湯亞汀的歐洲猶太音樂研究,以及筆者的《街頭音樂:美國社會和文化的一個縮影》等都是中國學者域外研究的“中國經驗”的成果。另一方面,近年來中國音樂學術發展中,明顯呈現出“歷史意識”上升的學理建構,研究朝著歷史材料、歷史維度,更重要的是歷史意識的方向探索,諸如儀式音樂田野開始重視歷史材料的參照,特別是傳統音樂研究中,與歷史“接通”的思維越來越得到學界的認同。再者,隨著中國城市化進程突飛猛進,城市音樂各類事項也得到空前的發展,“中國經驗”的城市音樂研究已經可以不謙虛地說,不僅與國際學界同步,甚至走在了前列。與西方“后殖民意識”的“他者”學術立場不同,“中國經驗”的城市音樂研究立足于筆者提出的“近我經驗”和“近我反思”的學理方式與實踐體現了“中國經驗”的價值和意義。
三是研究范式的“中國經驗”。學術研究發展的推動力來自于研究范式的新嘗試,通過改變或突破來倡導新的維度和緯度的探索。音樂人類學的“中國經驗”研究范式體現在音樂人類學的史學化視角與音樂史學研究的人類學化思考。已經有很多范例反映了這樣一種學術趨勢,它不僅拆離了以往學界學科的藩籬,學科交叉的相互學習和借鑒拓寬了學術的視野,而且更是推進學術研究往縱深發展,增加了維度,也就幫助我們走向了深度。
“中國經驗”的實踐成果
依據上述對于音樂人類學的“中國經驗”的思考或界定,我們可以看到已經有不少很有價值的研究成果體現了“中國經驗”的意義。以下列舉一些代表性的研究實例。
第一類為個體學者的范例。例如,杜亞雄的系列“中匈民歌研究”、王耀華的系列“琉球中國音樂比較研究”、伍國棟的“江南絲竹研究”,以及袁靜芳的“樂種學研究”等。
第二類為群體性學者范例。許多文論借鑒有關文化人類學的思想進行理論探討或結合當地民族音樂實際進行研究,諸如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文論和著作有:喬建中、杜亞雄、苗晶、王耀華等參與的“音樂文化地理學”和“中國傳統音樂色彩區”,以及薛藝兵、張振濤等從事的“冀中笙管樂研究”等。
第三類為團隊性作業范例。項陽所從事的“樂戶研究”成為了該領域的典范之作,從其專著《山西樂戶研究》問世至今,他的團隊成果已多達20余種。這不僅體現了對于某一專題研究的不斷深入,更是反映學界在研究內容和范疇上對于區域社會音樂文化研究的重視。更重要的是,項陽以此提出了重要的學理概念“接通的意義”,提倡音樂史學與傳統音樂相結合的“歷史的民族音樂學”方法論的實踐意義。
第四類為基地化的學術研究范例。由首任中心主任曹本冶及現任主任蕭梅主持的“中國傳統儀式音樂研究中心”及其學術理念和成果走在了同領域的國際學術界的前沿,成為值得總結的“中國經驗”。同時,由筆者主持的音樂人類學E-研究院也是一個典型的基地化學術研究的“中國經驗”范例。它體現了學術機構與學科建設的計劃和機制在學術推進和學科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中國經驗”的結構性思考
筆者主持音樂人類學E-研究院及城市音樂研究十余年來的工作可以簡要地體現為:領域規范、地域文化、學理立場、學術范式、研究模式五個層面的有機性和結構性思考。
第一,領域規范:城市音樂的界定及其范疇。筆者在學界首次對“城市音樂”進行了定義,即“城市音樂”應該是音樂存在的一種文化空間范圍,而不是具體音樂體裁或品種;同時,提出了一系列研究規范:音樂城市研究與城市音樂研究、城市音樂研究的內容和范疇、城市音樂人類學“田野工作”的方法等。諸如,城市音樂田野的7個空間:國際、開放、流動、歷史、虛擬、近我、復合的空間。
第二,地域文化:上海城市及音樂上海學。以上海為例,這個集現代國際大都市、吳越傳統的集散地、曾經的政治經濟中心、殖民租界文化遺址的多元色彩的音樂歷史文化富礦,筆者經過十余年的工作,策劃、組織和指導了60余項上海城市音樂研究成果,涉及了傳統音樂在城市化進程中的變遷、音樂媒體與大眾音樂研究、音樂產業與消費研究、音樂教育與傳播方式及其作用研究、音樂場所的社會功能、城市“飛地”音樂現象研究、地方傳統城市化中的社會性別研究,以及社會學與亞文化類角度的研究等領域。筆者撰寫的《“音樂上海學”建構的理論、方法及其意義》一文頗受學界關注。
第三,學理立場:相對于“他者”,提出了“近我經驗”和“近我反思”的思考。在城市音樂研究的理論方面,相對于西方人類學的核心視角“他者”,筆者提出立足“我者”立場,對于近在咫尺的“身邊田野”中的“我者”文化的認知,理應成為音樂人類學的“城市田野”重心。
第四,學術范式:歷史音樂人類學及其音樂歷史田野。筆者認為,受人類學和歷史學新近學科理論發展的影響和啟示,結合本人近年來進行的一些研究案例,提出對于音樂歷史研究跨界結合的學理方法和研究范式上的嘗試,期待對于既有音樂歷史學的研究范式上的突破。
第五,研究模式:音樂人事及其文化研究。經過多年的思考和實踐,筆者建構了“音樂人事與文化”研究模式,其意義在總結前人經驗的基礎上,發現以往各自模式的理論建構和實踐運用所具有的差異及存在的問題,通過建立該模式中關注特殊性的研究,來探討事物發展的一般規律,從而試圖尋找和解決音樂所涉及的“人事與文化”關系中的“有機性”和“必然性”問題。更重要的是,提出更適用于研究中國音樂文化現實的理論模式,為音樂人類學的中國經驗反思與總結作些嘗試。
以上的幾個層面具有結構性、相互關聯和有機性。筆者及音樂人類學E-研究院這些年的工作可以總結為:聚焦城市音樂研究,立足上海、扎根中國、放眼世界的音樂人類學的“中國經驗”的探索與思考。
在21世紀的今天,隨著國際社會及中國的城市化高速發展,音樂人類學的城市音樂研究不僅將被廣為關注,并且將大有可為。特別是對于中國音樂學界及中國研究者而言,這一領域的發展不僅早已經與國際學界接軌并行,大家都在同一條起跑線上,而且我們已經作出了很多具有學科建設性意義的理論思考和研究實踐的努力。我們應該相信,富有“中國經驗”的城市音樂人類學研究將對這一新的學術領域作出更多積極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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