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音樂家協會音樂考級2016年北京考區高級別報考條件及音樂聽力調整通知
根據國家《社會藝術水平考級管理辦法》和中國音樂家協會社會音樂考級委員會的相關規定,為了進一步加強中國音樂家協會北京考區考級工作的管理,逐步營造更加科學、規范、良好的社會音樂考級環境,將分步對報考條件逬行調整,具體規定如下:
自2017年寒假開始調整高級別報考條件,報考十級的考生,報名時需提交中國音樂家協會本人同專業九級證書原件及附復印件,沒有相應證書不能報考;
自2017年暑假開始報器樂及聲樂八級(含)及以上的考生,報名時需提交中國音樂家協會本人音樂聽力一級原件及附復印件,沒有相應證書不能報考。
為了給廣大考生、教學機構和老師一個調整、準備的周期,2016年報名考試暫不要求上述條件。
望各考級培訓點、報名點、輔導教師及時安排好教學工作,做好考生的考級報名的指導工作。
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北京考區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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