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大學2015年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青島大學2015年山東省內藝術類、體育教育專業錄取
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在全省藝術類、體育教育專業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按相關政策向學校投檔,學校錄取時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出現專業成績平行分時,優先錄取高考文化成績高的考生。
其中,報考音樂類、服裝與服飾設計(服裝表演方向)、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的考生,按校考專業成績排序,擇優錄取;報考音樂學(理論方向)專業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課成績須達到400分以上(含),未達到者不予錄取;報考美術類專業的考生,其省專業統考成績須達到青島大學劃定的專業成績合格線240分(含)以上,未達到者不予錄取。
2、青島大學2015年山東省外藝術類專業錄取
填報青島大學志愿的考生,在達到所在省份的藝術類本科文化課成績控制線的基礎上,還須達到青島大學在考生所在省份劃定的分專業文化課成績控制線。
其中,美術類的繪畫專業按照我校專業成績排序,擇優錄取;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可兼報,按照我校設計類專業成績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音樂類按照我校有招生計劃省份所設專業(專業方向)和專業要求,根據考生所在省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出現專業成績平行分時,優先錄取高考文化成績高的考生。
3、青島大學2015年高水平運動員錄取
高水平運動員的錄取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及我校公布的相關招生簡章執行。
第十九條 學校錄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合格的考生。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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