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 古典吉他:
1、教材:《全國古典吉他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一套)》(中國音樂家協會音樂考級委員會編,主編:王友民,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
2、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項》。
(十七) 小軍鼓、爵士鼓:
1、教材:《全國小軍鼓、爵士鼓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一套)》(中國音樂家協會音樂考級委員會與中國音樂家協會管樂學會編,首都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
2、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項》。
(十八) 次中音號、上低音號:
1、教材:《全國次中音號、上低音號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一套)》(中國音樂家協會音樂考級委員會與中國音樂家協會管樂學會編,首都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
2、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項》。
(十九) 音樂聽力:
1、教材:《全國音樂聽力考級教程》(中國音樂家協會音樂考級委員會編,趙易山主編,上海音樂出版社出版)
2、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中《考試要求與形式》
七、幾點注意事項:
1、考生請于10月8日后登錄中國音樂家協會官方網站www.chnmusic.org進入考級欄目查詢考級成績。
2、石家莊考點考級通過者名單可于考級結束15日后登陸河北省音樂家協會官方網站www.hbsyyjxh.com或燕趙音樂網www.hebmusic.com“河北音協”考級專版查詢。也可在省音協、秦川藝校看榜,只公布考生準考證號后四位。
3、當地考生因故參加外市考點的考級,則由本人向其考點負責人聯系。
4、未通過者憑準考證退還辦證費。
5、所有考級專業的考生,演奏時除視奏曲目外,一律要求背譜演奏;考試中評委可要求考生在樂曲的任何段落開始或結束演奏。
6、考試時考生必須攜帶準考證,未帶準考證者視為自動棄權。請考生注意,不要用手將準考證照片上的公章抹掉,以免在進入考場時引起誤會。如有在考前丟失準考證者,須及時與省音協考級辦聯系補辦事宜。考級結束后,還須憑準考證領取證書及評語,故請考生務必保管好準考證。
7、參加二胡、琵琶、小提琴、手風琴、薩克斯考級者均需自帶樂器。小提琴一至五級的考生可由我會請有關教師幫助調音;六至十級考生則需自己調音(最好自帶音叉或校音器),建議考生攜帶備用琴弦。自帶電子琴者自備電池、變壓器。
對本簡章仍有疑問者,請直接與我會考級辦咨詢。聯系電話:0311—87825222
全國音樂考級河北考區辦公室
2015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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