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兩岸三地青少年古箏比賽即將開始報名
一、 主辦:香港-中國青少年民族器樂協會
二、 專家評審團:(按姓氏拼音排序)
樊慰慈(臺灣中國文化大學教授)
劉樂(浙江音樂學院古箏教師)
沙里晶(深圳市古箏學會會長)
滕春江(中國東方歌舞團國家一級演奏家)
王曉紅(吉林藝術學院古箏教授)
許菱子(香港演藝學院教授)
楊益(天津音樂學院古箏副教授)
三、 報名時間: 2015年11月1日(開始)—12月20日(截止)古箏比賽-報名表.pdf
四、 初賽時間: 2015年12月21日—23日
五、 決賽時間: 2016年1月21日—25日
六、 決賽地點:中國-廈門
七、 組別設置及決賽曲目時長
八、 比賽流程:
(一) 報名及初賽:
1、報名需要提交:
(1)報名表;(2)身份證復印件;(3)二寸白底照片1張;(4)匯款回執單復印件簽選手姓名;(5)視頻光盤或視頻文件。
2、以上資料最晚于12月20日前發出,以下三種方式均為有效報名:
(1) 將電子版發送至郵箱cynm@vip.163.com 標題需注明選手姓名及聯系方式。
(2) 登陸官網點擊在線報名。
(3) 將實物報名資料發快遞至“北京市西城區茶馬北街1號院2-1-1525室”。
*組委會收到報名資料后會回復確認。
3、初賽采取觀看視頻錄像的評審方式,選手需提交本人演奏視頻,曲目不限,全曲錄制,不可剪輯, 有無伴奏均可。
(二) 晉級:
1、組委會將于2015年12月23日公布晉級決賽選手名單。
2、選手可登錄官網查詢晉級結果。
3、《晉級通知書》將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發送到報名表所填的郵箱中。
(三) 決賽:
1、抽簽決定出場順序,采用現場背譜演奏、現場評審的方式進行。
2、自選曲目一首,可與初賽曲目相同也可不同 (曲目不限),可自行刪減,現場評委老師也可叫停,但不影響比賽成績。
3、所有演奏為無伴奏形式。
4、評審團由權威專家組成,決賽現場打分,評審結果不可更改。
九、 獎項設置:
(一) 按組別評分,平均分95-99.9分為金獎、90-94.9分為銀獎、85-89.9分為銅獎。獲獎證書由主辦方和組委會加蓋印章,全體評審專家親筆簽發。證書編號唯一,官網可查詢(現場頒發)。古箏比賽-報名表.pdf
(二) 金獎、銀獎獲得者指導教師將獲得“優秀園丁獎”證書(現場頒發)。
(三) 獨奏類各組別分數第一名選手將獲得“敦煌雙鶴朝陽紅木古箏”一臺(現場頒發)。
(四) 所有參加決賽的選手,在獲得比賽成績的同時,還將得到由現場全體評委分別給出的親筆評語(現場頒發)。
(五) 全部獲獎選手將有機會參加,由主辦方推薦的各類公益性的演出及活動。
十、 參賽費用:(人民幣)
1、報名、初賽評審:260元/人;
2、決賽評審費:獨奏1850元/人,重奏900元/人;(含大師課門票)
3、食宿接待費:2100元/人;
為保證各地選手出行安全及比賽順利,組委會為參加決賽的選手及陪同家長安排了廈門到達后的全程接待服務,此費用包含如下內容:
1) 四星級以上海濱酒店4晚住宿(1月21日-25日);
2) 每日三餐共10頓酒店自助餐(22,23,24日每日3餐+25日早餐);
3) 鼓浪嶼及廈門景區集體游覽(24日);
4) 接送機或接送站(21日和25日);
4、兼報獨奏或重奏:另加300元/人;
5、港澳臺地區:按照人民幣當期匯率計算。
十一、注意事項:
1、決賽參賽期間選手必須聽從工作人員安排,按時候場,擅自離場遲到者將會被取消決賽資格。
2、如選手所參報組別人數少于5人,組委會有權進行組別合并,或增設不限年齡組。
3、凡因選手本人原因未到決賽現場參加比賽者,評審費將不予退還。
4、組委會在決賽現場提供比賽專用古箏。
5、組委會擁有本次比賽音像制品的廣播、電視、網絡播放權及音像制品表演范圍內的使用、出版和發行權。
6、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取消或推遲活動,組委會將在官方網站公布相關信息。
7、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歸本屆比賽組委會所有。
十二、 聯絡方式:
“青樂杯”第二屆兩岸三地青少年古箏比賽組委會
二〇一五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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