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要條件:考生必須按要求參加清華大學組織的藝術特長專業測試和文化課考試。
2、入圍條件:
1)器樂、聲樂、舞蹈、京劇、電視播音主持類藝術特長專業測試成績必須達到90分(含)以上;
2)西畫及設計,依據西畫考試成績按擬認定名額1:10確定入圍名額上限(即40名),若達到入圍水平的考生人數不足,可低于此人數。
3)文化課成績必須達到相應的最低分數線。
3、認定標準
1)降至一本線的認定。在入圍考生中,按藝術特長專業測試復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認定。未被一本線認定的考生,如所考項目有降60分招生名額,仍可參加降60分的排序和認定。
2)降60分錄取的認定。入圍考生按藝術特長專業測試與文化課考試的加權總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認定。
3)降30分錄取的有復試環節項目的認定。在藝術特長專業測試復試分數90分(含)以上的考生中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認定前5名。已達到上述一本線或60分錄取認定要求的考生不再參與此認定排隊。
4、計劃執行:若某項目符合認定條件的考生不足該項目擬認定名額,則取消該項目剩余擬認定名額。
5、認定名單確定后,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并與被認定的考生簽訂《清華大學藝術特長生認定協議書》。被認定考生按照所持《清華大學藝術特長生認定協議書》約定填報志愿的,將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