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校考考試形式和內容
專業名稱 | 初試內容 | 復試內容 | 備注 |
播音與主持藝術 | 1. 形象氣質和上鏡效果(100分); 2. 普通話播讀指定稿件(100分)。 | 1.形象氣質、上鏡效果(100分); 2.普通話播讀指定稿件(100分); 3.材料評論(100分,用普通話); 4.英語播讀指定稿件(100分)。 | “英語播讀指定稿件”主要考察考生的語音、語調。 |
音樂表演 (聲樂) | 演唱中外歌曲1首(100分,不包括通俗歌曲)。 | 演唱中外藝術歌曲、民歌或歌劇詠嘆調1首(100分,考生備3首,現場抽1首)。 | 初試不拉簾,復試拉簾。聲樂考生所選歌曲最長不超過5分鐘,考生可自帶鋼琴伴奏,也可由考場提供伴奏,但考生須自備聲樂伴奏五線譜,考生考試時一律不得穿演出服。鋼琴考生須背譜演奏,考生初試所奏曲目總時長不超過4分鐘,復試總時長不超過8分鐘。 |
音樂表演 (鋼琴) | 總分100分 1. 練習曲1首(要求車爾尼740以上程度); 2. 奏鳴曲快板樂章一首(時代、風格不限)。 | 總分100分 1. 中、外樂曲或復調曲中自選一首; 2. 在初試曲目中自選一首。 |
七、校考合格考生的確定和各專業錄取
1. 校考合格考生的確定
學校將于2015年4月上旬根據考生術科校考成績和報考條件、按招生計劃數的四倍確定術科校考合格考生名單。合格考生名單將在我校高考招生網(http://zsb.gdufs.edu.cn/)上公示,不另發合格證,專業考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2. 各專業的錄取
對報考我校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和音樂表演(含聲樂、鋼琴兩個方向)專業的考生,在其術科校考合格且文化科成績上線的基礎上按術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結合各專業的培養要求,擇優錄取;
對報考我校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和數字媒體藝術專業的考生,在其術科統考合格且文化科成績上線的基礎上,按術科成績×70%、文化科成績×30%的比例合成排序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結合各專業的培養要求,擇優錄取;
我校將根據各省(自治區)合格考生上線情況,調整各專業的分省招生計劃。
太平鼓,是滿、蒙古、漢等族棰擊膜鳴樂器。因單面蒙皮又稱單皮鼓。流行于遼寧、吉林、黑龍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