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說明
(1)清華大學只針對上述招生項目組織測試,不招生的項目不組織測試;
(2)每個考生最多可兼報兩項,但分數不疊加,按各自項目排隊;
(3)器樂、聲樂、舞蹈、京劇類項目初試只評定入選復試資格,不評定具體成績。只有進入復試后,才評定藝術特長專業測試成績;
(4)西畫及設計、電視播音主持全部考生和進入復試的器樂、聲樂、舞蹈、京劇類考生可以在網上報名系統查詢藝術特長專業測試成績和文化課考試成績,不發放書面通知及等級證書。
四、認定辦法
1、必要條件:考生必須按要求參加清華大學組織的藝術特長專業測試和文化課考試。
2、認定標準
1)降分60分錄取的考生認定原則:在文化課成績達到最低分數線、藝術特長專業測試成績90分(含)以上考生中,按藝術特長專業測試成績與文化課考試成績的加權總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認定。
2)降分20分錄取的考生認定原則:在文化課成績達到最低分數線,器樂、聲樂、舞蹈、京劇類獲得復試資格的考生及電視播音主持、西畫及設計類按1:10入圍(當達到要求的考生不足此比例時可低于此比例)的考生中,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認定,不區分藝術項目的類別。已獲得降60分錄取認定的考生不再參與此認定排隊。
3、計劃執行:若某項目符合認定條件的考生不足該項目擬認定名額,則取消該項目剩余擬認定名額。
4、認定名單確定后,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并與被認定的考生簽訂《清華大學學生藝術團團員認定協議書》。被認定考生按照所持《清華大學學生藝術團團員認定協議書》約定填報志愿的,將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
五、報考程序
1、2015年1月21日14:00-2015年1月27日16:00,考生登錄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網上報名”系統,按照提示進行注冊、報名。
注:考生必須網上報名才能參加藝術特長專業測試和文化課測試,沒通過網上系統報名的不接受現場報名。
2、2015年1月28日24:00以后,考生通過報名系統查詢考試信息、打印準考證。如果來不及打印準考證也可以在報到現場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