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專業技能
A、主考聲樂者:
a、民族唱法的準備4首曲目,考試現場抽簽3首(初、復試曲目可以相同);
b、美聲唱法的準備4首曲目,考試現場抽簽3首(初、復試曲目可以相同);
B、主考鋼琴者:準備4首曲目,其中:練習曲1首、復調作品1首、奏鳴曲快板樂章1首、樂曲1 首。練習曲、復調作品必考,其余抽簽1首(初、復試曲目可以相同);
C、主考器樂者:準備4首曲目,其中:練習曲2首、樂曲2 首。考試現場抽簽3首(初、復試曲目可以相同)。
②音樂基礎
A、樂理筆試
B、視唱練耳面試
Ⅱ.理論作曲類考生
①筆試
A、樂理
B、和聲
C、作曲
②面試
A、視唱練耳
B、用鋼琴或其它樂器演奏樂曲、演唱民歌(或戲曲、曲藝)、即興作曲等。
(2)成績計算方式:
①成績比例:
A、音樂表演類:專業技能占85%,音樂基礎占15%(其中視唱練耳10%、樂理5%)。
B、理論作曲類:作曲占50%,和聲占20%,綜合面試占15%,音樂基礎占15%(其中視唱練耳10%、樂理5%)。
②評分標準:專業技能和音樂基礎均按百分制評分。
③評分細則:(參見考試大綱)
注:理論作曲類考生初、復試參加廣州考點的考試。
太平鼓,是滿、蒙古、漢等族棰擊膜鳴樂器。因單面蒙皮又稱單皮鼓。流行于遼寧、吉林、黑龍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