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6《電聲樂隊配器》考試大綱
一、考試目的
本考試旨在考察考生對電聲樂隊配器總譜寫作技術的掌握。
二、考試基本要求
1.掌握電聲樂隊的總譜寫作知識和記譜方法。
2.了解并掌握電聲樂隊中各樂器的性能及其表現(xiàn)。
3. 邏輯性的運用配器手段詮釋樂曲的結構和發(fā)展。
4. 總譜寫作規(guī)范清晰;要明確標出樂器名稱。
5. 掌握電聲樂隊的和聲設計和標記方法。
三、考試內(nèi)容
1.給列出的歌曲或樂曲的主旋律片段設計和聲并標記。
2.把列出的歌曲或樂曲的主旋律片段編配為一般電聲樂隊編制的總譜。
(電聲樂隊編制參考:電吉他1;電貝司1;電子合成器2;爵士鼓1;根據(jù)考試的要求也可加入其他樂器)
山東藝術學院2015年碩士研究生《作曲技法基礎理論》考試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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