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目的:
通過考試考查考生的嗓音條件、音準、節奏、音樂表現力、演唱技巧的應用等聲樂學習必備的專業素質。
二、考試形式及內容:
(1)考生演唱歌曲一首,內容包括中外民歌、藝術歌曲、創作歌曲、和歌劇詠嘆調,中外不限,曲目自選。
(2)考生伴奏統一為鋼琴伴奏,可以自帶伴奏人員。考場內也提供鋼琴伴奏服務。
三、考試要求:
(1)具有學習聲樂的良好生理條件。
(2)具有較好的歌唱發聲狀態。
(3)樂曲演唱規范、流暢、完整,能正確把握音準、節奏、力度、速度及音色。
(4) 能較好的體現樂曲的內容與風格,有較好的樂感和音樂表現力。
(5)作品的程度及考生完成的質量。
四、評分標準:
主考老師根據作品難度、聲音條件、演唱方法與技巧的應用、音準節奏、作品演繹、音樂表現力六個方面進行評分,總分350分。
A:308-329分:作品難度大,聲音條件好,掌握了嫻熟的演唱方法與技巧,音準節奏正確,作品演繹完整,具有較強的音樂感染力。
B:280-307分:作品難度大,聲音條件好,掌握了較高的演唱方法與技巧,音準節奏正確,作品演繹完整,有一定的音樂感染力。
C:245-279分:作品難度較大,聲音條件較好,掌握了一定的演唱方法與技巧,音準節奏正確,作品演繹較完整,缺乏音樂感染力。
D:210-244分:作品難度一般,聲音條件一般,基本掌握了演唱方法與技巧,音準節奏存在不足,作品演繹尚完整,缺乏音樂感染力。
太平鼓,是滿、蒙古、漢等族棰擊膜鳴樂器。因單面蒙皮又稱單皮鼓。流行于遼寧、吉林、黑龍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