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專業視唱練耳及樂理科目考試范圍:
視唱練耳(一)(視唱練耳專業)(注:視唱占20%、練耳占80%)
(1)視唱:2至4個升降號,含變化音與轉調的單聲部曲調,自備帶伴奏視唱一條(自彈自唱)和二聲部曲調一條(彈一聲部,唱另一聲部)。
(2)練耳:聽寫單個和弦(密集或開放排列的三和弦、七和弦原位及轉位)、單聲部曲調、二聲部曲調、和弦連接(含正副三和弦、D7、DⅦ7、sⅡ7原位及轉位)。
視唱練耳及樂理(二)[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樂隊指揮與合唱指揮、錄音藝術、音樂學(理論)、音樂新聞與評論、音樂治療、鋼琴調律、提琴制作、音樂學、音樂舞蹈、聲樂(美聲、民族唱法)、歌劇表演、合唱、音樂劇、聲樂(流行演唱)、流行歌舞、民樂、鋼琴、鋼琴伴奏、手風琴、雙排鍵電子琴、電子鋼琴、管樂、弦樂、打擊樂、流行器樂專業](注:視唱占20%、練耳占65%、樂理占15%)
(1)視唱:一個升降號以內,含常見節拍與節奏型的單聲部曲調。
(2)練耳:①音組:2至5個音;②音程:純四、五、八度,大小二、三、六、七度,增四度、減五度;③和弦:大、小、增、減三和弦原位及轉位(密集排列),大小七、小小七、減小七、減減七和弦原位及轉位(密集排列);④節拍、節奏:常見節拍與節奏型;⑤旋律:一個升降號以內,含常見節拍與節奏型的單聲部曲調。
(3)樂理:參考李重光編著的《音樂理論基礎》,中央音樂學院附屬中等音樂學校試用教材(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
“音樂理論、作曲類”、“音樂學類”、“音樂舞蹈類”和“音樂表演類”專業(考試類型1-20):總分滿分為400分。其中“音樂理論、作曲類”及“音樂學類”(考試類型1-9)專業各科成績均計入總分;“音樂舞蹈類”及“音樂表演類”專業(考試類型10-20)的“視唱練耳及樂理(二)”單科成績滿分為100分,不計入總分,在專業劃線時單獨劃定該科單科成績的合格線。
(二)專業考試日程安排
考生于2015年1月8日下午熟悉筆試考場,2015年1月9日至11日進行專業筆試科目考試,2015年1月12日至21日進行專業面試科目考試。
(三)考試注意事項
1. 專業考試不分初試復試,一次完成。除鋼琴、電子鋼琴、豎琴、雙排鍵電子琴、定音鼓外,其他樂器均由考生自備!耙暢毝皹防(二)”科目的“練耳及樂理”實行客觀題筆試,考生采用機讀卡答題(考生自備2B鉛筆,請在正規文具商店購買)?忌t到15分鐘后不準進入考場考試,遲到誤考責任自負。考生必須按統一指令進行考試,不得提前交卷離場。
2. 考生憑身份證、報考證和專業準考證參加專業考試。專業面試科目考試實行分組定時按順序進行,考生本人的專業準考證上已排定了考生所參加的各個專業面試科目考試點名時間和順序,凡不按專業準考證上規定的點名時間和順序參加考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3. 各專業考試科目的基本要求,考生可登錄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考場規則等詳見考點公布的“考生須知”。
4. 嚴禁考生將任何通訊工具及電子產品(手機、MP3、MP4、錄音機、相機等)帶入考場?忌仨殗栏褡袷亍犊紙鲆巹t》,違者將按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在省專業統考中由他人代考或代他人考試等情節嚴重的考試作弊行為將取消其當年文化考試和專業考試各科成績,并給予1至3年不得報名參加全國統考的處理。
5. 專業面試要求考生不準化妝、不準穿演出服,一律著便裝、穿平底鞋參加面試(音樂舞蹈類專業舞蹈綜合素質科目面試除外)。凡違反此規定的考生,一律不得進入考場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