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和從事藝術創作、表演、研究、教學、管理及推廣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須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方可報考: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三、學習年限
脫產學習,學制三年。
四、招生學科專業
音樂與舞蹈學(專業方向:作曲技術理論、音樂學、舞蹈學、藝術管理、音樂教育理論)
五、招生計劃
(一)教育部尚未下達2015年招生計劃,請隨時關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相關信息。
(二)我院每個專業方向的招生總數上限,為本專業方向的導師數×3,每位導師每年招收研究生不超過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