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學制與學費
(一)學制
碩士研究生在校學習年限實行彈性學制,學術型學制一般為3年,專業學位學制一般為2-3年。學術型碩士研究生中特別優秀者,可按規定申請提前畢業,也可按碩博連讀方式提前攻讀博士學位。
(二)學費
所有碩士研究生均須繳納學費。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按當年物價部門核定為準。
十一、獎、助學金
我校研究生獎助體系由研究生獎學金、助學金兩部分組成。
研究生獎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專項(社會資助)獎學金;研究生助學金包括國家助學金,“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崗位助學金,特殊困難救助金和國家助學貸款等。研究生獎助體系的具體內容詳見《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獎助體系實施意見》。
十二、畢業生就業
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
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
十三、違規處理
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相關單位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考試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十四、其它
(一)簡章中所有專業招生計劃均包含推免生。錄取時我校將根據國家最終下達的招生計劃數、考生報考及上線情況對招生計劃進行調整。
(二)招生專業代碼的倒數第二位中,“Z”表示自主設置專業,“J”表示交叉學科專業。
(三)2014年南京師范大學與淮安市政府聯合成立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院“淮安分院”(以下簡稱“淮安分院”),“淮安分院”的工作重點是雙方共同培養南京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2015年計劃招收全日制教育碩士,其中學科教學(語文、數學)兩個領域各10名;電氣工程工程碩士10名。培養采用“1+1”培養模式,即第一年在南京以理論教學為主;第二年在淮安以實踐創新為主,并完成學位論文及答辯環節工作。該項目研究生執行學校研究生獎助體系,在淮安期間免繳當地的住宿費,并享受一定數量的生活補助費。
(四)我校不接受大三提前畢業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
(五)考生報名時的學歷、學籍須在教育部學信網里查詢到,若因各種原因未能查詢到,須在報名前取得教育部學信網的學歷、學籍的認證報告。考生的學歷若是在國(境)外獲得的,須在報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報告。
(六)聯系方式。
(1)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棲霞區文苑路1號 郵政編碼:210023
聯系部門: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25-85891892、85891893、85891782(資料)、83598332(教材)
傳真電話:025-858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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