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簡介
音樂表演專業(聲樂、器樂方向)
本專業主要培養具有音樂表演基本理論和技能,并具備民族樂器、歌曲的演奏、演唱能力與技巧,能在專業文藝團體、藝術院校等相關部門從事表演、教學及研究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音樂表演專業(少數民族樂器方向)
本專業主要培養具備少數民族樂器演奏的基本理論和技能,基礎扎實,具有較強的藝術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能夠在本專業領域從事少數民族特色樂器的研究與教學,傳承、發展和弘揚少數民族音樂文化的專業人才。本專業以招收少數民族考生為主。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
本專業主要培養具有較全面的音樂創作知識、能力和專業化水平,能在有關文藝單位、藝術院校、科研機構以及出版、廣播影視部門從事少數民族音樂創作和少數民族音樂理論研究、教學、編輯等方面工作的高級人才。
音樂學(音樂學)方向
本專業培養具有扎實的音樂學基礎理論知識、較成熟的演奏演唱技能,并具備多層知識結構、多元文化素養的綜合型高級音樂學專業人才。畢業生可在社會文藝團體、藝術研究單位、文化機關以及廣播、出版等行業從事與音樂相關的研究、編輯、評論、管理、傳播等方面的工作。
本專業最終錄取時,各省錄取人數不超過本專業招生計劃數的20%(少數民族考生除外)。
音樂學(音樂教育)方向
本專業培養掌握音樂學科基本理論知識和技能,基礎扎實,知識面寬,實踐能力強,綜合素質高的高級音樂教育人才,畢業生可在中等專業學校和中小學進行音樂教學工作,也可在音樂教育行業進行教育管理工作。
注:以上各專業為四年制本科,合格畢業生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
學費標準
每生每年:表演類專業:10000元;作曲及音樂學專業:8000元。
藝術類專業培養成本較高,請考生根據家庭經濟狀況酌情報考。
報考條件、時間地點、方法
一、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1.身體健康,體型勻稱(表演專業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五官端正的17~25歲的適齡考生(作曲專業年齡不限)。
2.音樂素質好,樂感好,音樂基礎知識和專業技能達到中專畢業水平。聲樂方向要求考生發聲器官無疾病,口齒清楚,嗓音本質好,掌握一定的演唱技能;管樂方向要求考生牙齒平整,手指、舌頭靈活,腹肌反應良好;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要求考生具備較好的音樂理論及創作基礎。
3.具備參加當年普通高考的資格,且省藝術類聯(統)考合格,省聯(統)考未涉及專業除外。
4.現役軍人報考須經大軍區政治部批準。
5.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報考:國家承認學歷的高等學校在校生;被高等學校開除學籍未滿一年者(從被開除之日起,到報名開始之日止);上一年參加高考,因舞弊而被取消報考資格和入學資格者;實施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的在校生;因觸犯刑律而被追訴或正在服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