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音樂學(樂器修繕方向):面試50%+基礎樂科50%(樂理10%+視唱10%+聽寫30%);
7、音樂學(舞蹈表演方向):初試30%+復試70%。
六、錄取原則
1、按照教育部、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藝術招生有關文件規定錄取;
2、高考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份規定的藝術類高考分數控制線:
音樂學(器樂表演方向)、音樂學(聲樂表演方向)、音樂學(流行音樂演奏方向)、音樂學(樂器修繕方向)、音樂學(舞蹈表演方向)和音樂學(理論方向)由省考試院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檔,學校按專業成績、政審、體檢等情況擇優錄取。
音樂學(音樂教育方向)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政策執行。
七、復查
新生入校后,將參加專業復核,若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或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八、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南辛莊西路336號,濟南大學主校區
聯系部門:濟南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250022
交通路線:29路、21路、74路、86路、201路、K92路、K94路公交車,102、104電車到濟南大學站
聯系電話:(0531)82765901
(本簡章由濟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更多資訊:全國音樂高考-音樂中考招生考試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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