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交材料
1、考生在指定報考點辦理完畢資格審查等手續后,在下表規定時間之前(以郵戳為準)將以下材料寄至或交至我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南樓104室);對有突出成績或犯過嚴重錯誤的考生,應提供翔實的材料;
考生類別 |
材料 |
提交材料的截止時間及備注 |
各表演方向考生 |
100元專業考試費 |
2013年11月15日前
(僅限工作日) |
有曲目要求的考生填寫《研究生招生考試曲目表》(曲目表請至上海音樂學院研究生部網站下載) |
指揮和鋼琴方向的曲目表須在考前一周前交至研招辦,其余表演方向的曲目表在專業考試現場提交 | |
同等學力考生 |
另需提交報考專業領域的兩位副高以上職稱的專家推薦信;跨專業報考者須提交相關學術成果 |
2013年11月15日前
(僅限工作日) |
單考考生
(僅限于學術型) |
學歷學位證書及身份證(驗原件交復印件)、報考專業領域的兩位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信、單位推薦信(請注明同意以定向就業的方式報考)、公開發表論文的復印件(含刊物封面、目錄頁)等。 |
2013年11月7—8日
(報名時提交) |
港、澳、臺生 |
下載填寫《香港、澳門、臺灣人士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申請表》,連同學歷學位證書、護照和港澳通行證/臺胞證(驗原件交復印件)以及報考專業領域的兩位副高以上職稱的專家推薦信 |
2013年11月15日前
(僅限工作日) |
境外考生 |
下載填寫《外國留學生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連同學歷學位證書、護照、本科階段成績單、3張1寸照片、HSK證書(驗原件交復印件)到我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并繳納報考費人民幣600元 |
2013年11月7日—8日
(報名時提交) |
在校研究生考生 |
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
2013年11月15日前
(僅限工作日) |
相關表格下載路徑:上海音樂學院(www.shcmusic.cn)-研究生教育-訪問研究生部網站-研究生招生-文件下載欄內下載
2、我院在初審考生報考材料后,準予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參加考試;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我院將在復試階段對考生的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3、報考者辦理報考手續繳納報考費后,報名材料與報考費概不退還;
4、同等學力的報考人員,需如實填寫自學情況,進入復試后,須加試兩門本專業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詳見附錄);
5、除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及在校研究生考生以外,其他考生報名時無需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我院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七、考試
1、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7日(12:00前),考生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我院不再給考生寄發《準考證》;考生打印《準考證》時須使用A4復印紙,《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均不得涂改。考試分初試和復試,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初試合格者憑通知參加復試,屆時考生可登陸我院研究生部網站查詢復試名單。
2、初試日期:2014年1月4日-5日(部分表演方向的專業課考試可能延至6日,專業考試時間以網上通知為準)
復試日期:2014年4月中下旬,具體日期以網上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