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四)初試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月4日下午 外國語
1月5日上午 業務課一
1月5日下午 業務課二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詳見我校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五)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考試安全檢查。考生在每科考試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六、復試
(一)學校根據教育部規定及考生考試情況確定進入復試的初試基本要求,達到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資格參加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方式由我校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制定。復試辦法和程序向社會公布。全部復試工作一般應在2014年4月底前完成。
(三)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四)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報考的考生,復試時應加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五)我校將在復試時對所有考生信息:①初試準考證、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證、③學歷證書、④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六)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須參加體檢,體檢由我校醫院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調劑
報考學術型和報考專業學位研究生之間的相互調劑政策,待初試結束后,視第一志愿生源上線情況而定。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單位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八、錄取
(一)學校將根據考生初試與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及身心健康狀況,綜合考慮,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二)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三)學校統一將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報教育部進行錄取檢查。錄取檢查合格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四)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五)被錄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需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我校同意,可以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九、學制
我校碩士研究生學制為三年。